●忏悔人:杨健
●原任职务: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科学技术协会工作人员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8年8月28日,杨健被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依法追缴受贿款44万元上缴国库。2018年12月14日,毕节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犯罪事实:杨健利用担任七星关区长春堡镇党委副书记,七星关区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营养办主任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44万元。案发后,其家属已代为退缴赃款44万元,并主动缴纳罚金20万元。
曾经从一个农村的贫苦少年,经过十年寒窗苦读踏上工作岗位,怀揣着梦想,朝气蓬勃,勤奋工作,在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培养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
那时的我,心是纯洁的,有理想、有抱负,深得同事和领导的信任。随着职位的升迁,特别是平时不注重加强党性修养和党风廉政知识学习,再加上社交不慎,平静的心开始出现波动,攀比、享乐念头慢慢滋生,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了扭曲,坚定的信念出现了动摇。伴随着一次次
“酒肉朋友”“糖衣炮弹”的侵蚀,原来心中筑起的防腐拒变之堤开始出现了松动,贪图享乐、金钱名利成为生活的所谓追求。这时的我,忘记了初心,忘记了使命,党风廉政教育成为了一种摆设,在贪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不可自拔。
第一次接受工程老板给予“好处费”时的情景犹在眼前,那种忐忑不安和侥幸心理一直斗争,彻夜难眠,但最终,享乐、侥幸心理占据了上风,一个贪婪的声音不时地在心里响起,“这点好处是理所应当的,只有天知、地知、他知我知。我关照了他,他不会害我的。”。
殊不知,从那刻起,罪恶的双手在一次次的交易、赠送、关照中伸出,党纪国法抛于脑后,辜负了组织和领导的关心和培养。父母从小一直教育我的那句话“不要犯错,要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声犹在,人亦非。这时的我,彻底变成了一个自己从小就恨的贪官。
面对组织的审查和法律的制裁,我深深知道,这一结果是罪有应得,悔恨的泪水止不住流,但洗刷不了自己犯下的罪行,无法弥补组织、领导和父母对我的关心和培养。
在接下来的改造中,我将积极主动反省自己,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让自己在改造后做一个对社会、对家庭负责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