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汝国:"三个长期放松"是我走上犯罪道路根源
来源:正义网  作者:徐德高  时间:2017-02-20 14:00:00

    ●忏悔人:阮汝国

    ●原任职务:江苏省如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涉案罪名:受贿罪、贪污罪

    ●判决结果:2013年11月1日,江苏省南通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贪污罪判两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

    ●犯罪事实:2005年至2013年,阮汝国在担任如皋软件园党工委书记、如皋市招商局局长、如皋经开区管委会主任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工程款拨付、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相关人员所送钱物共计人民币69万余元、价值7万余元金条两根。

    深刻反省自我,关键还是思想上的腐朽变质。作为一名接受党教育培养的老党员,我本应对党忠诚,廉洁自律。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社会丑恶现象让我思想蜕化变质,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我于2003年担任如皋市招商局局长后,因工作需要常年驻外招商,刚开始也十分低调本分,踏实开展工作,通过我的真诚打动一个又一个客商,获得一个又一个重大项目落户如皋。然而,就在取得这些成果的同时,我的思想也开始产生变化。“人家凭什么穿名牌住豪宅,开豪车天天灯红酒绿。我与他们相比,哪里不如他们?”有了这样的心理就会产生相应的行动。我开始动用“权力”去做一些“权钱交易”,不该用的权用了,不该拿的钱拿了,不该去的地方去了,生活上逐渐堕落腐化,哪里还记得自己是一个共产党员。 

    常言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深刻剖析自我,“三个长期放松”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 

    长期放松政治学习。近些年来我根本没真正静下心来认真系统地学习过政治理论知识,即使是参加单位组织学习也是浮于形式,表面应付,有时甚至借口出差在外不参加学习。久而久之,我头脑里正确的东西少了,错误的东西多了,也导致自己对党纪国法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解。 

    长期放松思想改造。一个人如果失去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就会分不清是非,辨不明正误。在腐朽变质思想的腐蚀下,我头脑中邪气抬了头,正气低了头,淡忘了争做一名合格公民的行为准则,淡忘了争做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标准,也淡忘了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品德和形象。 

    长期放松廉洁自律。由于我长期放松学习和自我思想改造,导致我在行为上长期失去自律、自警和自醒,总是自以为是、我行我素。这些不仅体现在平时研究处理工作的决策和对具体事情的把握上,还反映在我对党廉洁自律制度的执行上。如用公款购买私人物品,在工程建设中不按相关规定招投标,还错误地认为招商引资做了工作拿点好处心安理得。这些说到底是无视党纪国法,长期放松警惕导致的后果。 

    如今,面对我所犯的错误我将从中深深吸取教训。我深知贪婪的心理将我引向了歧途,侥幸的心理使我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贪婪就是百祸之根,侥幸就是自欺欺人。我对我的贪婪和侥幸心理表示深深的悔恨,我更深知我已触犯刑法,不过那也是我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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