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原副市长张锦宏受贿百万
江苏省吴江市副市长张锦宏,负责当地的城建、规划工作,在诸多开发商的糖衣炮弹下,几年间收取了开发商贿赂达到百万。在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间,他曾向吴江惩治腐败廉政建设办公室上缴了7.2万元,以示清廉。近日,他被法院一审判刑11年。
孩子上学“借”了5万
1997年底,吴江人张锦宏被选举担任吴江市副市长,他所分管的是城建、规划等工作。几年后,伴随着吴江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建开始变得“热门”,张锦宏成了不少开发商希望结交的对象。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开发商的“轮番进攻”下,张锦宏渐渐失去了应有的原则,开始利用手中的职权,大肆收取开发商送上的贿赂。
2004年8月,张锦宏带着孩子来到上海一所知名中学,没有带足费用。恰好苏州某投资集团董事长王某也正送女儿到这所学校读书,二话不说就借了5万元给他。 2005年夏天,他在装修房子时,又向王某“借”了10万元,王某自然也没指望这笔钱能回来。
受贿一套房落在老父名下
2005年6月,开发商俞某花30多万元,在苏州市区买了一套房子要送给张锦宏。张锦宏感到有些害怕,但是又禁不住诱惑,便让自己的父亲去办了这件事,这套房子也落在了父亲的名下。张锦宏事后供认说,之所以一直没有付房款,是因为有私心,如果没有什么风声的话,这笔房款就不还了。
曾上缴7万多元表廉洁
或许是收取的贿赂款太多,良心上无法交代,张锦宏曾经数次上缴礼金。在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间,他分4次向吴江惩治腐败廉政建设办公室上缴了7.2万元,可这样的“廉洁之举”仍然没有能够避免东窗事发。
苏州市中院审理后认定,在张锦宏担任吴江副市长期间,共收取15笔贿赂,价值人民币127.56万元。近日,法院一审以犯受贿罪,判处张锦宏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120万元。(新闻晚报2009-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