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衙门"里揪出"贪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等人违纪案件剖析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孟祥忠  时间:2014-08-12 13:00:00

    人防办,原以为是“清水衙门”,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朱信义等人违纪案,涉案金额近1100万元,着实让人震惊——

    

                                李明新 漫画

    2013年6月,61岁的朱信义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的位置上卸任。正当他准备享受早已“规划”好的、安逸的退休生活时,一份离任审计报告让他的“美梦”戛然而止。

    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线索,2014年1月,自治区纪委对朱信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5月,经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批准,以贪污、受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等错误给予朱信义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7月9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常务会议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同时,自治区纪委对自治区人防办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原站长赵耀明、秘书人事处原处长陈京平、工程计划处原处长徐万强以及行政执法监察总队原党支部书记郭宇、原总队长丛平等5人集中进行立案查处,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疯狂敛财,企业和下属成了他的“取款机”

    朱信义出生在新疆阿勒泰一个林场工人家庭,这里蓝天白云、山水秀美,“人间净土”喀纳斯享誉国内外。大学毕业后,朱信义回乡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县水电局当技术员。30岁那年,他当上了县城乡建设环保局的副局长,五年后成为阿勒泰市委常委兼建设局局长。家里出了个县级领导干部,在父母和亲朋好友心目中,这可是件非常光荣和自豪的事。后来,朱信义调任自治区建设厅,一步步从副处长到处长,再到副厅长级人防办主任,可谓春风得意。2005年,朱信义被任命为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官至正厅,达到了他人生辉煌的顶峰。

    熟悉朱信义的人都知道,朱信义有想法、敢想也敢干,换句话说就是胆子大。他到人防办当一把手后的几年里,自治区人防办确实发生了很大变化,还曾被评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单位”,朱信义本人也被表彰为“全国人民防空先进个人”。

    在荣誉、名利和贪欲面前,很多人把握不住自己,一步一步埋葬了宝贵的自由和幸福,朱信义也不例外。随着任职时间越来越长,朱信义感到提升无望,特别是即将退居二线,他产生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念头,想用自己的权力“捞”更多金钱、住更大的房子。于是他伸出贪婪的双手,把企业老板和下属当成了自己的“提款机”。

    2001年,朱信义在社科院研究生班上认识了做人防工程的女老板张某。知道朱信义是全区人防系统的“大领导”,精明的张某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和朱信义搞好“关系”,让他在以后的生意上帮自己。之后,张某以各种理由经常和朱信义联络,请他吃饭喝酒、唱歌娱乐,一来二往,两人很快就成了熟人,从熟人又成了情人。2004年7月的一天,张某第一次送给朱信义10万元的工程回扣。此后,朱信义买房子、装修房子、小儿子买房、大儿子买车都是由张某买单;每当朱信义出国考察、内地出差,张某也会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从2006年到2012年七年里,每年春节、中秋等节日,张某也按时孝敬“过节费”。几年间,张某通过各种方式先后向朱信义行贿178万元。“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朱信义在对张某公司负责的人防工程手续审批和项目监督检查上,基本都是一路绿灯,甚至到基层出差,朱信义也会带上张某,介绍其认识当地人防办的领导。在朱信义的极力关照下,张某的公司业务越做越大、钱也越赚越多。

    一个“贪”字就是一道无底的深渊,不管是谁只要陷进去就会无法自拔。朱信义对金钱有着极强的追逐欲望,大钱他贪,小钱也不放过。遇到有求于他的人请吃饭时,朱信义就带上别人送给他的烟酒,现场将烟酒折现卖给请客人。朱信义喜欢打牌,郭宇等人每次都通过套取公款的方式给朱信义准备“打底”现金,朱信义则在麻将桌上赢更多的钱。朱信义还利用各种手段违反规定大肆敛财。如他利用父母去世、儿子结婚、干部调整以及逢年过节之际,收受下属及相关人员礼金达百万之巨。

    挖空心思,为非法收入披上合法外衣

    在快要退出领导岗位的几年里,朱信义感到自己辛苦了一辈子,一旦退休,说话没人听、办事没人帮。于是就想趁在位的时候多搞些钱。

    贪欲犹如喝盐水,越喝越渴、越渴越要喝。朱信义为了满足贪婪的欲望,使出各种手段,在绞尽脑汁捞钱的同时,也在想方设法地隐藏财产。他通过入股、集资、给关系人借款等方式变相受贿、索贿,不但将自己受贿所得巨额现金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还可以逐年滚动获得更大利益。

    200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一个大型小区在没有办理人防工程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提前开工建设。公司总经理石某通过中间人多次找朱信义,顺利将此事“摆平”。为了表示感谢,石某同意朱信义以融资借款的名义向自己公司财务打入30万元,按20%的年利率计算,最后朱信义获利35.58万元。朱信义感到,这种方式获利既多又快还隐蔽,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如,在房地产公司业主丁某公司入股20.98万元,以股金分红的名义获利61.7万余元;参加工程建设商王某公司集资156.15万元,按15%的利率获利42.5万元;借款给个体人员白某70万元,按20%的利率获利14万元。这些公司业主和个人有的是为在人防工程审批、执法监督环节得到朱信义的照顾,有的是不敢得罪朱信义而被动接受投资。人防工程建设商王某就坦言:我公司账目上闲钱很多,接受朱信义的投资就是用一种比较委婉的方式给他白白送钱,大家面子上都好说。就这样,朱信义通过入股、集资,给关系人借款共计人民币277.13万元,收受高额利率分红和利息共计人民币211.2万元。朱信义心里感叹,“这钱赚得风险小,大家也都心安理得,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他对自己的如意算盘非常满意。

    后来,当组织对朱信义进行调查时,他甚至还错误地认为这些只是“朋友间的经济往来”。而有的私营老板则说得很直白:哪里是什么朋友!如果不是因为办工程审批手续、接受人防工程检查这些事都得有求于他,谁会白白让他投资分红啊!

    一手遮天,人防办就是他的“独立王国”

    根据国家规定,每个房地产项目都要配备一定的人防工程,否则就要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2007年至2008年间,通过朱信义安排和暗示,郭宇、丛平等人为了掩人耳目、规避风险,通过签订虚假的工程造价审计合同、编造领取专家咨询费假名单等方式,将人防工程验收中易地建设费等本应上缴国库的款项以“咨询费”的名义违规打入人防办下属国有企业造价咨询中心的账户。郭宇、丛平从中以“劳务费”名义提取现金,个人截留后,又以发放“福利费”的名义送给朱信义现金,朱信义从中累计贪污59.6万元。2008年至2012年间,朱信义又默许时任人防工程图纸审查中心主任赵耀明,采取虚构评审专家名单的方式,以“政策性专家费”的名义,违规从财务账上套取资金,朱信义私下从赵耀明处取走给其按比例预留的现金累计87万元。

    朱信义把人防办当作自家的“保险柜”,肆意报销各种开销票据。2008年1月到2012年1月,朱信义以虚开餐饮发票的方式,从人防办财务账中套取公款15.5万元。

    朱信义花公款眼睛不眨,在用人方面也是独断专行、一手遮天。在人防办,无论是单位进人还是提升使用干部,只要是给朱信义表达到了“心意”,开会、考察都只不过是形式,甚至有时候连会都不用开。2002年8月的一天晚上,当时还是某部转业士官的丛平经人介绍,以老乡名义来到朱信义家里,希望能得到朱信义的关照,进入自治区人防办工作。临走时,丛平掏出一个装有2万元钱的信封放在客厅的茶几上,说这是自己的一点心意,朱信义当时笑了笑没说什么就收下了。没过多长时间,丛平便被安置到人防办上班了。之后的几年时间里,丛平变换花样给朱信义送礼,关心他家里的事,为个人调动升迁向朱信义行贿。在朱信义的安排下,丛平在很短时间里由一名工勤人员晋升为正处级领导。朱信义任人唯亲唯利,违规使用干部,其儿子、儿媳、亲戚等多人在人防系统工作。赵耀明在朱信义的关照下,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开办多家人防工程公司谋利。赚了钱后,他又大肆向朱信义行贿,2005年还是副主任科员的赵耀明,2008年被提拔为副处级干部,2010年便担任了人防办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站长(正处级),当时年仅35岁。

    除了贪污公款、索贿受贿外,朱信义还有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具体来源,涉案金额近1100余万元。办案人员在调查朱信义时,他自己也主动说,父亲在世的时候曾说过,七个子女中他最不放心的就是朱信义。因为父亲知道他从小胆子就很大,官当得越大,越怕他出事。果不其然,干了一辈子木匠活的父亲没有看走眼。

    上行下效,小单位发生大窝案

    近几年来,新疆各地房地产业持续升温,一幢幢高楼大厦在天山南北拔地而起,与此同时,人防工程审批、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朱信义等人把这当成是发财的绝好机会。一些人防工程本身存在设计不合格、质量不达标、未批先建等问题,但是,只要在审批、验收环节,工程承包商给朱信义等人送钱,就能顺利过关。人防工程验收给钱便能通过成为自治区人防办的“潜规则”。

    “上梁不正下梁歪”。受朱信义的影响,赵耀明、徐万强、郭宇和陈京平等人都利用职务之便受贿、索贿,大搞权钱交易、为人防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在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视为儿戏,给国防安全造成极大隐患,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群众利益。

    经办案人员初步核实,赵耀明利用担任人防办平战结合监督管理总站站长、自治区人防工程图纸审查中心主任职务之便为人防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与朱信义、徐万强共同受贿56.5万元,个人受贿67万元。徐万强先后11次为人防工程承建商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121.9万元,索贿30万元。郭宇在担任行政执法监察总队书记期间,在人防工程验收过程中,累计19次当场收受被检查单位现金共45.2万元。就连与工程建设没有太大关系的人防办秘书人事处处长陈京平,也在人防工程质量验收过程中,收受人防工程企业业主贿赂5万元。

    在人防办这个社会关注度不高、影响力不大的“清水衙门”,发生如此数额之大、人员之多的腐败窝案,让人震惊、发人深省。

    漫漫人生路上,当贪婪的欲望超越人的理性,凌驾生活的所有追求时,这个人就离毁灭不远了……(孟祥忠)

    办案者说

    朱信义违纪案是一起典型的一把手以权谋私、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腐败案件。深入剖析朱信义等人腐败案件发生的原因,既有个人理想信念发生动摇的主观原因,又有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各项规章制度落实不力等客观原因。

    朱信义从一名普通干部,在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下,走上正厅级领导岗位,也付出了不少艰辛。随着权力提升,面对各种诱惑,朱信义动摇了曾经的理想信念,扭曲了人生观、价值观,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了党员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基本准则和思想底线。他总觉得自己快退休了,想在退休前为自己和孩子们多留点财产,挖空心思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一步步走向自我毁灭的道路。

    朱信义任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期间,人防办在人事任免、项目审批、执法检查、财务管理等方面虽有各类制度,但大多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说在嘴上。朱信义作为制定制度的人破坏制度,实施制度的人滥用制度,在他眼里制度就是“稻草人”,是吓唬老实人的;制度的约束力远远抵不上公权力的威慑力,下属更是没有把制度当真。形同虚设的规章制度,导致朱信义等人为所欲为、胆子越来越大。他们利用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和管理混乱的漏洞,把各项制度当作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随心所欲,擅权谋私,中饱私囊,在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

    权力失去制约,形成监督“真空”,是朱信义等人私欲膨胀、腐化堕落的重要原因。朱信义在花钱用人方面独断专行、一手遮天,一人说了算,在单位根本无人敢监督,使正气不举、歪风邪气盛行。对朱信义纵容下属经商办企业,违规提拔使用干部等情况,人防办全体干部心知肚明,却没有任何人主动向组织反映。就这样,朱信义在“乱”中营私舞弊,下属在“乱”中浑水摸鱼,各取所需,相安无事,这是“窝案”得以存在多年而没有“东窗事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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