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责任”二字,反复强调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倒逼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有力推动了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当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形势任务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需要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将其磨得更锋利、用得更精准。开展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精准问责,精准是程度、状态,问责是核心、根本。没有失责必问,哪有精准可谈?从基层具体实践来看,各级党组织和纪委监委在问责方面下了很大功夫、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也得到广泛认可和支持,但客观上也存在一些问题。当前比较突出的问题是泛化、简单化,有的地方搞凑数式问责,把问责了多少干部视为业绩,为了完成“指标”而问责;有的地方把问责当成一个筐、什么都往里装,问责成了“包治百病”的“万金油”、回避深层问题的“遮羞布”;有的地方问责随意,凡是不合领导意图的,先打板子再说,这些错误倾向必须警惕。与此同时,问责缺位、问责不严问题也需高度重视。不能为了避免泛化、简单化,就不问责、少问责、轻问责。问责泛化、简单化,正是由于一些问责主体对问责工作不负责、推责卸责,搞不清哪些该问责、哪些不该问责,该出手时不出手、不该出手乱伸手,结果导致问责界限模糊、程序随意、手段简单化等乱象发生。泛化、简单化的另一面,必然是问责缺位、问责不严,时间精力都放错地方,必定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撂荒了自己的责任田。说到底,无论问责不严不力,还是问责泛化、简单化,根子都在问责的责任不清晰不落地。
失责必问,首先要厘清责任,该管的不能不管,该问责的不能心软手软、睁只眼闭只眼,只管戴帽不管摘帽,做“泥菩萨”“老好人”。各级党组织要主动扛起主体责任,不能一提问责就认为是纪委的事情,当甩手掌柜、一推了之,特别是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更要在其位谋其政,用对用好问责利器。各级纪委和有党内问责权限的党的工作机关,应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管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真正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位。
必须明确,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并不意味着一问责就要“顶格处分”,更不是要把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一棍子打死”,而是为了推动党组织担负起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保落实的职责,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负责守责尽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因此,问责必须在规范、精准上下功夫。在问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区分轻重情形,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实事求是等原则,该问的责任一个不能少,不在问责范围的也不应泛化、扩大化。这也正是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实施精准问责,防止问责不力或者问责泛化、简单化”的用意所在。
问责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问得及时、问得准,才能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产生强大的震慑效应,形成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的正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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