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2019年第1季度廉文荐读(二)
来源:清廉金融  作者:原创  时间:2019-01-09 14:00:00

加强纪律教育

 

三次退礼

 

“冯书记,我来向你检讨,顺便你要给我支个招,不然我这张老脸没法见人了!”今年4月11日,我正在镇上便民服务中心的“纪检门诊”窗口值班,明月沟村党支部书记张成国径直找上了门。

 

我给他倒了一杯茶:“老张你急啥嘛!喝点水慢慢说。”

 

张成国讲述,明月沟村九社的贫困户杨继华,今年2月11日中午,上门给他送了一条硬中华烟和一袋水果。他当时没在家,自己老伴儿虽然一再拒收,杨继华还是将东西留了下来。

 

“他这不是给我行贿嘛!”张成国说,老杨就是想在他老宅地基上修建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房。

 

“自从老杨留下这份礼,我这心里就像压了一块大石头。两个多月来,我是吃饭饭不香,睡觉不安稳。”张成国一脸憔悴地说,他当天晚上就想把礼退回去,但当时正值新春佳节,怕杨继华的面子挂不住,这事就拖了下来。

 

今年3月初,张成国和他老伴考虑到杨继华的家庭确实困难,于是将礼品按照市场价折合成500元现金,一起登门送过去。“哪晓得他推来推去,就是不要嘛!”说起这件事,张成国就一脸沮丧。

 

“老张,你能主动找到组织报告这个情况,这样做很好。如果你真的没打算收他的礼,并且也在想方设法把礼物退回去,那就算不上违规违纪,更算不上受贿。你看这样好不好:我和‘纪检门诊’其他同志商量一下,你暂时将这500元钱交到我们这里,我马上给你开个收条,改天我约你专门去一趟杨继华家,把情况核实清楚,你亲自退还给他。咱们一是向他讲清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二来也给他聊聊党员干部管理的相关规定,你觉得这个办法好不好?”

 

“好啊,冯书记,我的清白就要靠你啦!”张成国把钱小心翼翼掏出来,郑重其事地交到我手中,我把写好的收条递给他,看着他一步一步走出“纪检门诊”。

 

次日上午,通江县纪委督察组刚好来检查工作,我把老张主动退礼的事情一说,督察组工作人员马上叫我联系张成国,我们一起赶到杨继华家,当面核清他送礼这一情况,张成国所述属实并现场将礼品折价款退还杨继华,但杨继华还是不收。

 

4月17日,我把张成国礼品折价款500元现金如数移交到了镇财政所。当我将存根复印件塞到张成国手中时,他由衷地感激道:“冯书记,多亏有你们‘纪检门诊’的同志哈,否则,我以后就说不清道不明了。”

 

前不久,我在进城办事的公交车上遇到了杨继华。他说今年5月份,张支书第三次给他送来了500元钱。“成国说我条件困难,这钱不退,他心里不踏实,推辞不掉我就收下了。送礼的时候我确实有私心,想在原地修建易地扶贫搬迁的新房。”老杨不好意思地告诉我。

 

“要是我收了这份礼,估计杨继华家的易地扶贫搬迁新房也就在原地建起来了。易地扶贫搬迁是党中央切实解决精准贫困群众住房的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一切必须按照规定办,新建住房要重新选址,住房面积不能超标,缴纳费用也不能超标。”张成国笔记本上的这段话,让我有所感悟,我们镇上推行的“纪检门诊”,使监督执纪延伸到基层末梢,确实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农村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就能遵守党规党纪、尽职履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声“同志”叫醒梦中人

 

1月底,我从云台山景区纪委调任连云港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室里其他4名同志中有3人从检察院转隶过来。为了更好地促进融合、履行职责,我们室每周都要进行业务交流,上周五的交流主题是关于“四种形态”的把握运用。我作为“老纪检”,讲述了一个离任景区纪委前发生的一个事例。

 

今年1月下旬的一天,我正要下班,手机上收到一条匿名举报短信:“南云台林场党委书记张向阳(化名)用公款买了20箱酒,准备送礼和宴请使用。”内容虽短,但指向很明确。酒买了吗?用了吗?如果已经送出去或者宴请他人喝了,那可真是错上加错了。情急之下,我拿起手机直奔纪委书记办公室。了解情况后,纪委书记随即召集有关负责人召开会议。

 

“张向阳十分豪爽,喜欢交朋友也喜欢喝酒,这个举报应该不是空穴来风……”纪委书记曾经和张向阳共过事,比较了解张向阳的性格,要求我们“找他谈一谈”,没有问题就提醒他少喝酒慎交友,如果问题确实存在,更要及早挽救他。

 

接下来的一个多小时,我们针对张向阳的性格特点,讨论了谈话技巧,确定了谈话方向。最终决定从唤醒他的党员意识入手,在第二天上午由我和工作人员小王一起与他谈话。

 

“老弟啊,有什么事给我打个电话不就行了,怎么还非要让我过来呢?”第二天上午,在谈话室,还没等我坐定,张向阳倒先半真半假地埋怨起来。

 

“张向阳同志。”没有寒暄,我直呼其名,并刻意加重了“同志”二字的语调。我看到他一怔,表情变得严肃,斜靠着椅背的身体也慢慢端坐起来,眼神中带有一丝惊讶。

 

停顿了几秒后,谈话继续进行。张向阳虽然对公款买酒矢口否认,但身上的“江湖气”明显收敛了许多。

 

“向阳同志,请重温墙上的入党誓词,就像当年入党宣誓一样。”

 

“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平时大嗓门的他竟然声音小了些许,举起的右拳略微有些发颤。

 

“向阳同志,今天与你谈话,是组织对你的信任,也是对你的帮助。正如你刚才宣读的,党员对党组织要绝对忠诚,有问题如实说出来,认真改正,小过才不会变成大错。我们都是党员,是同志,志同道合,听到同志有问题反映,我们及时拉一把,就不至于让其掉队、偏离正确的轨道……”我说。

 

沉默了大约五分钟后,张向阳深深叹了一口气,低下了头。“老弟,不,作磊同志,我确实犯错了,希望组织给我改正的机会……”紧接着,他主动交代了自作主张安排单位会计在其远房表弟处违规赊购12箱白酒,价值共计2.68万元,并存放于自己家中的事实,目前尚未付款,酒水也还未使用。

 

谈话结束后,张向阳便利用午休时间将酒水退还至其表弟店中,并拿回了欠条。鉴于张向阳能够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退还酒水,尚未造成较坏影响,景区党委作出对他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一声‘同志’惊醒梦中人啊!感谢组织的教育挽救!”决定下发后,张向阳来到了我的办公室,表示以前他与同事之间多以官职、兄弟姐妹相称,使得同志之间的关系庸俗化,也容易滋生歪风邪气。接受谈话后,他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党员身份,表示以后将纯洁同志之间的交往,严守纪律规矩。

 

前几日,在与景区有关负责人的闲谈中,我了解到,如今的张向阳注重学习了,纪律规矩意识明显增强,变化较大。

 

听我讲完这个事例,室里转隶而来的同志感慨颇多,表示将转变工作理念与工作思路,切实运用好“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贯穿始终。

 

“委屈”的老王

 

“老陶的父亲已经九十多岁了,还患有老年痴呆,出门不便。我这样做,他不就不用亲自到场了吗?我这是方便群众,也没有引起什么不良后果。你说说看,我有什么错?”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狼山镇剑山村党支部书记老王委屈地看着我,情绪有些激动。

 

事情还要从去年下半年说起。崇川区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后,原本在区住建局工作的我被调到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成为一名纪检新兵。刚入职没多久,纪检组组长就交给我一封举报信,让我配合她进行核查。

 

随即,我仔细看起了举报信。举报人反映:剑山村党支部书记老王给仍然在世的一位老人开具了死亡证明。

 

难道真有这样荒唐的事?我立刻向组长作了汇报。“我们先不要下定论,要把真实情况核查清楚。如果反映属实,说明这名干部的工作作风存在问题。这样的事儿,极易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组长对我说。

 

随后,我们到街道查阅原始资料,向村干部及村民了解情况……从核查的情况看,这其中虽然没有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但开虚假证明的情况属实。在核查中,一些村民也表示,老王是个热心肠的人,非常乐于助人。

 

“你是不是开具过假的死亡证明?”在随后与老王的谈话中,我们直截了当地问道。这才有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一天,村里的老陶来找我,说要请村里出具户籍底册名单证明,去公证处做公证使用。但由于公证处要求所有利益相关人到场签字,其父身体不好,他又请求我以村‘两委’的名义证明老父亲去世了。我也是出于好心。说实话,当了村支书后,我一直兢兢业业,为村民办了不少实事……”老王说着,越发觉得委屈。

 

“老王,你也是多年的老党员、村里的老支书了,连这些工作纪律也不知道吗?不管会不会产生严重后果,你这是弄虚作假。”组长语重心长地说,“你写下‘病故’两个字的时候,是代表你自己吗?你代表的是一级党组织。”

 

老王叹了口气,盯着谈话室墙上的党旗,若有所思。

 

“即使是帮助群众,也应该坚持原则,不能突破实事求是的底线,不能当无原则的‘老好人’,否则就会影响群众对党的印象,破坏群众对组织的信任,你说是不是?”

 

“你说得有道理,这件事我确实欠考虑了。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谨慎对待,改进工作作风。”老王惭愧地低下了头。

 

“做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你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这件事就只有开具死亡证明这一条路吗?你实事求是地说明老陶的父亲年事已高,且患有重病、行动不便,我想也是可以解决问题的……”

 

“我给组织抹黑了……”老王说。

 

最后,按程序报批后,我们对老王进行了诫勉谈话。一开始觉得百般委屈的老王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真心诚意地接受了谈话,并作了深刻检讨。

 

这起信访件划上了一个句号,但我的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对党员干部而言,对待群众工作,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尤其是基层党员干部,与群众联系最紧密,更应秉承实事求是原则,踏踏实实履职,认认真真担当,不光要在大方向上把稳舵,“小问题”上也不能有“过得去”的心理。

 

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我们纪检监察干部应该深入基层,从细节中发现问题,并将问题及时解决在萌芽阶段,切实做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试菜”吃掉近60万元

 

违纪问题通报

 

2018年5月17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11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其中一起为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国有控股企业)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王春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4年4月、5月,东方海景大酒店在与水晶宫大酒楼签订联营合同、与三亚三湘人家酒楼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过程中,以维护酒店名誉、有权监督酒楼菜品质量为由,约定两家酒楼每月分别按10000元和5000元的标准向东方海景大酒店提供“试菜”,该“试菜”实际用于酒店接待、员工吃喝消费等。截至2018年2月,经王春雄同意,东方海景大酒店违规接受使用“试菜”金额共计59.5万元。2018年5月,王春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违纪款进行清算退赔。

 

事件回顾

 

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是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下属国有控股企业,隶属海垦实业集团。2014年4月、5月,为企业经营需要,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分别与“水晶宫”“三湘人家”两家餐饮企业签订联合经营合同。

 

本是正常的商业经营活动,但是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领导班子却另有打算。

 

在与两家餐饮企业签约时,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以维护酒店名誉为名,与对方达成“试菜费”协议,“水晶宫”和“三湘人家”每月分别给予10000元和5000元的签单免费消费额度。

 

双方约定,“试菜费”额度用于当月消费,不累计、不付现,但是怎么使用,就成为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的权力了。员工加班聚餐、生日宴请、个人招待……就这样,“试菜”成为酒店领导和员工们的“福利”了。只要有需要,部门领导就可以向办公室提出请求,经总经理口头同意后,就可以去吃喝了。

 

2014年10月,该酒店人事调整,王春雄先后任该酒店副总经理、总经理,一直负责全面工作,继续沿用“试菜”制,对“试菜”予以审批。4年来,该酒店约使用“试菜费”59.5万元。

 

查处经过

 

2018年3月,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纪委在查办其他案件时,发现三亚东方海景大酒店从2014年5月开始以“试菜”为名在水晶宫大酒楼、三亚三湘人家酒楼违规吃喝问题线索。

 

“酒店这种行为是‘四风’新变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已经好几年了,酒店有关管理人员依然顶风违纪,要一查到底,坚决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纵容。”在研究该问题线索时,海垦控股集团纪委书记邢帆表示。

 

随后,海垦控股集团纪委调查组先后赴水晶宫大酒楼、三亚三湘人家酒楼调查走访,基本摸清楚“试菜”问题后,直接与王春雄见面。

 

“请你说说‘试菜’的问题。”调查组直奔主题。

 

面对调查人员的询问,王春雄如实交代了“试菜”的问题。

 

“你知道这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吗?”

 

“我真不清楚,以前就是这么做的,我当总经理之后延续之前的做法,这就是惯例,没想过是不是违纪的问题。现在你们找我了,我才知道。”王春雄说。

 

一个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党支部书记,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近6年时间里,居然还不清楚这是违纪问题,作为主管部门的海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难辞其咎。

 

随即,海垦控股集团纪委对海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和主要负责人启动问责。

 

2018年5月,王春雄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和免职处理。相关违纪款进行清算退赔。海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作为上级主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管党不力、治党不严,党委书记、董事长郭仁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调离岗位处理。

 

提供坚实纪律保障 推动科研诚信建设——访中央纪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组组长王宾宜元

 

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石,科研诚信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发布,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营造良好学术环境,弘扬学术道德和科研伦理,在全社会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氛围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切实解决当前制约科研诚信建设的突出问题,鼓励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勇攀科学高峰,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将发挥重要作用。

 

作为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若干意见》的贯彻落实,需要坚实的纪律保障。对此,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央纪委驻科学技术部纪检组组长王宾宜。

 

记者:驻部纪检组怎样看待当前的科研诚信建设?实际工作中,曾遇到过哪些问题?

 

王宾宜:党中央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工作,大力营造求真务实、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

 

从驻部纪检组的角度看,科技领域的科研诚信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一脉相承,推动科技部党组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工作,是抓好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保障,是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科技领域学风作风道德建设、净化科研生态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对科研诚信重视程度不够、国际学术期刊撤稿事件时有发生、科技界学风作风浮躁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和现象。此外,还存在科研诚信建设各部门职责不清晰、科研人员所在单位不能有效履行科研诚信管理责任、问责问效处置刚性不足等问题。

 

我们通过监督发现,这些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既包括相应的管理制度、应对措施不够有力,也包括社会不良风气对科技领域的侵蚀。当然,还有个别科研人员难以抵御诱惑,急功近利,做不到像钱学森、邓稼先等老一辈科学家那样心无旁骛搞研究,甘为国家科技事业做贡献。

 

记者:针对上述情况,近年来驻部纪检组采取了哪些有效措施?

 

王宾宜:近年来,驻部纪检组从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角度,着力推动科技部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工作。

 

一是推动深化改革,强化监督管理。驻部纪检组结合巡视、信访举报、纪律审查和工作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向科技部党组提出改进和加强管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重大决策部署,着力构建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科技管理体制。

 

二是推动科技监督机构建设,为有效落实科技监督监管责任、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提供组织机构保障。

 

三是推进制度建设。近年来,驻部纪检组从防止利益冲突、强化监督管理角度,着力推动科技部加强科研诚信、监督评估制度建设,推动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推动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问责机制和责任倒查机制。

 

四是积极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共享。特别是推进科技部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研究建立科研不端行为共享信息、共同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打破部门屏障,消除信息孤岛,加强信息共享,形成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监督合力,进一步净化科研环境,推动加强整个科技领域的诚信体系建设。

 

五是推动加大惩处问责力度。将纪律审查相关问题线索处置与科技部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置紧密联系,及时将涉及科研诚信方面的问题线索移送至科技部相关监督部门,督促做好科研诚信问题调查核实及查处工作,强化责任追究。

 

记者:进入新时代,科技工作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也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若干意见》中明确,要“加强党对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的领导”。对此,纪检组将根据部署开展哪些工作,以保障《若干意见》落实?

 

王宾宜:科学技术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深刻影响着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生活福祉。监督保障党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是驻部纪检组的重要政治任务。驻部纪检组将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督促科技部党组将加强科研诚信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力抓手不断推进。

 

下一步,驻部纪检组将进一步督促科技部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深化改革,推动科技部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监督工作,强化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着力构建科技大监督格局,推动《若干意见》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培育诚实守信、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

 

驻部纪检组要对《若干意见》贯彻落实履行好监督的再监督职责。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继续推动科技部党组不折不扣落实好《若干意见》。加强监督检查和专项调研,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落地。督促科技部充分发挥政府科技管理部门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作用,推动科技部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的同时,加强监督监管,压紧压实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推进科技部党组着力引导和推动科技领域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各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强化科研人员的诚实守信和遵纪守法意识,为推进科技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二是继续推动科技部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科技监督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科技监督体系建设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三是继续推动强化科技监督机构、职能和人员保障。四是继续推动加大惩处问责力度,依纪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

 

按照《若干意见》要求,加强科研诚信工作要坚持预防与惩治并举,坚持自律与监督并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我们在工作中也体会到,一方面要坚持强化营造环境与强化自律相结合,另一方面要坚持强化监督与严肃惩处相结合,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和科研腐败问题,加强通报曝光,充分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记者:科技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注意些什么?

 

王宾宜:全面从严治党,这是中央的要求。要引导科技领域的党员认识到,身为党员没有特殊化,必须履行党员义务。

 

监督执纪问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若干意见》中强调,要严厉打击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明确“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属于公职人员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属于党员的,依纪依规给予党纪处分。涉嫌存在诈骗、贪污科研经费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移交监察、司法机关处理”。我们将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同时,考虑到科技领域工作自身的特点、规律,我们将在教育、引导科技领域党员严守纪律方面,注意方式方法,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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