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 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何韬  时间:2015-01-23 14:00:00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

    这是寄望也是教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落实总书记的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身监督,始终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成为党纪政纪的忠诚卫士,成为严惩腐败的钢铁拳头。

    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央决策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一中心任务,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信任是对纪检监察干部最大的支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应该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队伍同样存在。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纪检监察干部发生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等问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伤害,将比一般干部更甚,必定更多地透支党和人民的信任。其结果往往就是“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加速形成“破窗效应”。

    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证明,纪检监察干部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就能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注入强劲动力;相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党纪政纪就必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早在去年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明确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们这支队伍自身要是偏出一寸,纪检监察事业就可能偏出一丈”,“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

    “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纯洁党的队伍、维护党的肌体健康的重要使命。己不正焉能正人?需要持之以恒地加强作风、纪律、班子和制度等建设。磨刀不误砍柴工。”中央纪委廉政理论研究中心副主任孙志勇表示。

    “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永恒的命题

    “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心存敬畏和戒惧,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王岐山在2014年10月25日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不久前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对纪检监察队伍提出“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全会将“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列为今年工作的七项重点任务之一。

    忠诚是政治品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惩恶扬善、纯洁党的队伍的重要使命,更应该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

    干净是做人底线。党员干部贪污腐化,就是对党和人民事业的背叛,迟早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更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遵循的不二铁律。作为执行党纪党规的监督者,只有自身干净,方能理直气壮地监督他人。

    担当是从政准则。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不得罪腐败分子、不敢担当,就必然会辜负党、得罪人民。要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问题。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干部,该撤换的撤换、该调整岗位的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干部坚决问责。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副教授贺夏蓉说:“就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忠诚是根本,干净是前提,担当是基础。如果不忠诚,就不可能担当‘党的卫士’之责;如果不干净,就没有资格担当‘监督执纪问责’之责。”

    打铁还需自身硬,坚决防止“灯下黑”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申维辰、梁滨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申维辰、梁滨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甫一出炉,这段仅仅80字的话语,便引起了舆论的高度关注。

    “对于严重违纪的中央纪委委员进行审查,表明中央纪委不光‘老虎’、‘苍蝇’一起打,而且还敢于清理门户,解决内部‘灯下黑’问题。”有媒体如此评价道。

    从加强纪律审查全过程管理,到开展清退会员卡活动;从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到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从对纪检监察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摸底排查,到对自建培训中心存在的问题自查自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项项抓铁有痕的举措,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执纪监督。

    “2014年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575人,其中厅局级34人、县处级229人”——中央纪委监察部不久前通报的“成绩单”,便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自身监督成效的有力佐证。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正人先正己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政治要求,也是纪检监察机关保持监督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客观要求。”

    通过梳理不难发现,在十八大以来的历次中央纪委全会上,“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已成为王岐山逢会必提的重点内容——

    二次全会上,提出“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三次全会上,强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

    四次全会上,要求“用铁的纪律建设全党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次全会上,指出“落实监督责任,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以铁纪铸造铁军。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唯有以绝对忠诚标注精神高度,以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以担当精神激发干事热情,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才能为夺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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