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全面从严治党。能否按照“四个全面”的要求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取决于纪检干部对总体形势的驾驭和对工作任务的把握。要转变思想观念、跟上中央要求,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定位,以啄木鸟精神,严明党的纪律。
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团结统一靠什么来保证?靠共同的理想信念、严密的组织体制,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我们党有8700万党员,纪律是要针对大多数的,还是只管少数人?毫无疑问,纪律就要管全部,否则从严治党就不可能做到“全面”。如果多数党员都“脱管”,只有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受到惩处,其结果必然是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长此以往,党员干部可能心存侥幸,对纪律浑然不觉,根本不把纪律当回事,视纪律如无物。“纪”在“法”前。党的先进性和执政地位决定了,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的前面,让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否则,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就无从谈起。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标本兼治,严肃纪律就是治本。只要把纪律管到位、严到份,就能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病树”必将减少。要把纪律立起来,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纪这条红线,自觉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
“全面”就是管党治党要全方位、全覆盖。从严治党,每一名党员、每一个党组织都在其中、不能例外。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都要冲着纪律去,使党员受到纪律的刚性约束。党的各部门和各级党委都要自觉承担起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发现违纪苗头要马上去管,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像啄木鸟那样,发现虫子,就及时啄出来,保证树木的健康,否则就是失责。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依纪监督、从严执纪,听到反映就打个电话问问,找本人谈话核实一下,让他写个材料说明情况,都能起到提醒和监督的作用,这样才能把执行纪律抓细抓实。这不就是把纪律挺到前面、抓早抓小,不就是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吗?
把纪律挺到前沿是“三转”的深化。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不该干的事交出去,把该干的事担当起来,聚焦主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效率和质量大大提高。“三转”无止境,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管住纪律,就是深化的方向。纪委既面对党员干部,又面对广大党员,监督执纪不能只管“极少数”,惩治几个腐败分子,必须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更大功夫。要立足当前,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态度要坚决、震慑要足够,重点惩处“三类人”,让腐败分子收敛收手;还要着眼长远,加强纪律建设,实现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使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
广大纪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认识、克服惯性,推动纪律检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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