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绝不仅仅是“打虎拍蝇”
来源:新华网  作者:转载  时间:2016-01-11 14:00:00

    2015年,“反腐”可称得上是最热话题之一,党中央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压态势,“打虎拍蝇”一刻不停歇。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数据,算上年底落马的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常小兵在内,2015年共有37名中管干部接受组织调查,分别来自地方、中央国家机关和中管企业。

    截至2015年11月30日,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中,省部级有8人、地厅级441人、县处级3818人;而2014全年,这些数字分别为2人、198人和2630人。2015年前11月,受处理的县处级及以上级别干部人数比上年增长51%,其中地厅级增长123%,县处级增长45%。

    这一组组数据为坊间津津乐道。数字最大的特点是量化工作成绩,让人直观地感受到党中央正风反腐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但“打虎拍蝇”并非反腐的全部,很多无法量化的工作同样是2015年反腐的重大成就,不容忽视。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前者为党员干部画出了理想信念的道德“高线”,后者则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并强调党纪严于国法。准则和条例作为党内法规,都是“带电的高压线”,让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有了更清晰、明确的认识,把权力真正关进了“笼子”,是推进制度反腐的重要里程碑。

    2015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强调“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强化了问责条款,让贪官惶惶不可终日。

    2015年年初,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当前,仍有一些领导干部对主体责任认识不够、意识淡漠,他们认为只要自己不出问题就行,对下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知之甚少、不管不问,甚至出了问题还捂着盖着,一味护短,导致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甚至成了区域性、系统性问题。“腐败追究党委主体责任”体现了抓“关键少数”的思路,让“一把手”们紧张起来,脑子里有了权责对等的意识,真正重视起党风廉政建设。

    这些与反腐工作有关的制度建设,虽不像“打虎拍蝇”那般惊心动魄,却实实在在地推动反腐朝着制度化、常态化的方向迈进。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编写、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反腐倡廉建设报告No.5》调查显示,94.7%的普通干部、89.6%的企业管理人员、92.5%的专业人员认为党和政府惩治和预防腐败“非常坚决”或“比较坚决”;60.5%的领导干部、54.6%的普通干部、35.6%的专业人员、37.2%的企业管理人员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腐败总体上得到有效遏制”;近七成居民认为纠正不正之风工作效果明显。干部群众这些直观的感受,正是对一年来反腐工作成绩的最佳礼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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