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讳疾忌医,才是“真怕”和“自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转载  时间:2015-08-13 13:00:00

是以积极主动的姿态配合组织调查,还是在组织面前各种造假、不讲实话,体现的是对党忠诚与否。诸如造假账、搞假报告等等,都不是小错误,而是违反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和欺瞒、对抗组织的表现,是对党不忠诚。    

无视党的纪律和规矩,变着花样对抗组织,郑州铁路局11名党员干部一起“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87,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关于郑州铁路局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严厉指出:“郑州铁路局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掩盖公款送礼品、超标准招待的事实,账目造假,已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对中央巡视组工作不配合,是违反纪律、不讲政治规矩的表现,问题性质更为严重。”    

俗话说:“心里无冷病,不怕吃西瓜”。谁怕巡视组?有问题的人。问题从哪来?以前胆太大。对中央巡视组的“怕”,实质是不知敬畏、无视纪律、胆大妄为、破了底线造成的“做贼心虚”。    

有禁不止、顶风违纪,弄虚作假、欺骗上级,“机关算尽”以致错上加错,11人付出了代价。其中,2人被免职并立案调查,5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3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与组织对抗,后果很严重。就在上周六,本报刊发了《对抗组织审查,花样都有啥?》一文,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涉及对抗、干扰或妨碍组织审查(调查)的案例进行了梳理。这些案例中,对抗组织审查的“方式方法”主要有编造谎言、订立攻守同盟和串供、转移藏匿赃款赃物、销毁伪造证据材料,甚至有人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专门模拟纪委问话……那么,这些花样百出、绞尽脑汁的“对抗组织审查(调查)”,能够瞒天过海、逃避制裁吗?    

一个个“无情的事实”粉碎了违纪者的一厢情愿——从案例中不难发现,无论是“老虎”还是“苍蝇”,对抗组织的花样再多、形式再新,也难逃党纪国法的严惩。正应了那句老话,“纸是包不住火的”。    

不仅抹不去、逃不掉,还会加重处分。专家指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24条明确列出了可从重或加重处分的情形,其中就有“强迫、唆使他人违纪违法”、“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包庇同案人员或者打击报复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等。郑州铁路局部分党员干部对中央巡视组工作不配合,企图掩盖公款送礼品、超标准业务招待的事实,受到严厉处分,实属咎由自取。    

是以积极主动的姿态配合组织调查,还是在组织面前各种造假、不讲实话,体现的是对党忠诚与否。诸如造假账、搞假报告等等,都不是小错误,而是违反纪律、不讲政治规矩和欺瞒、对抗组织的表现,是对党不忠诚。党员违法必先违纪。贪污腐败等问题毫无疑问是纪律审查的重点,但对党不忠、违反纪律恰恰是这些问题的开头,更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应当看到,郑州铁路局发生的问题绝非“仅此一家”,少数被巡视地区、单位“不配合”中央巡视组工作的还有其他形式,诸如硬的不行来软的,明的不行来暗的,限期整改的阳奉阴违,移交线索的久拖不办……    

有病就要及时治,不讳疾忌医,这才是“真怕”和“自救”。    

巡视发现问题本身就是唤醒、教育、震动、震慑,对大多数同志是震动,对极少数问题严重的人是震慑,让目无法纪、心入歧途的党员干部警醒起来、检身正己,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对照“戒尺”、收敛收手,知畏知止、强化“不敢”,避免从“无戒”向“破纪”、“破法”自由落体。    

不然,到了失去政治生命、自由之身的那一天,想回头也回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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