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是中华传统美德,尽孝既是人伦之基础,也是家庭情感之枢纽。许多落马官员在事后反省时,都曾表示对不起父母,悔难尽孝。比如江苏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徐州市委原常委蒋国星就在忏悔录中写道:“我深感对不起我的母亲大人。这么多年来,我一直是她的骄傲。可现在,她老人家为我伤透了心。母亲快80岁了,我多么希望她老人家能健康长寿,多活几年,等我回去与她团聚,尽我孝心。”
贪官一人落马,伤害的却是整个家庭,而作为至亲,父母受的伤痛无疑最重。不少落马官员常把孝挂在嘴边,但到头来给父母的却是沉重的打击。这让我们反思,什么才是真正的孝亲?现如今,有的党员干部醉心于权力带来的虚荣和金钱带来的享受,整日忙于应酬,根本没时间陪伴父母,出了事才想起亲情的可贵;有的党员干部以为定期给父母钱花,让父母衣食无忧就是孝顺,而把父母的谆谆教诲和优良作风抛之脑后;还有的党员干部纵容父母亲友以权谋私,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用赃款孝顺父母,用权钱回馈亲友,这绝不是孝的原本内涵。古语有云:“德有伤,贻亲羞。”意思是如果一个人的道德修养不足,做出伤风败德的事来,就会使父母亲蒙受耻辱。对于党员干部来说,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修养不够,进而作风败坏,从失信失德慢慢滑向违纪违法,就是“德有伤”的表现。
中华传统文化重“孝”更重“德”。国人讲“孝子贤孙”,是指孝顺而又有德行的后辈儿孙,说明“孝”本就含有对“德”的要求。而对于为官者,“廉洁”无疑是个人德行的重要方面,在汉代,“孝”与“廉”就是选拔官吏的一项标准。
党员干部孝亲之前当先守好廉洁。以廉修身,才能行得远,立得稳。近期新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要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党员干部只有自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坚定理想信念,将纪律与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才能成为家庭幸福的支撑。反之,贪污腐化,以权谋私,以金钱物质来“关照”亲友,“孝敬”父母,不仅败坏家风,也会断送亲人的幸福。
党员干部守廉洁同时也是孝的一部分。所谓孝敬父母,不仅要赡养父母,还要时刻把他们对自己的教导放在心上。孝敬父母,还要懂得什么是孝亲,什么是“害亲”,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让孝成为腐败的借口,管住自己也要管住亲人的手。
“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民族的DNA。没有“廉”,只能空谈“孝”,也谈不上真的“孝”。党员干部只有守好廉洁,才是对家庭尽责,对父母尽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