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手回春、仁心仁术都是对行医者的赞美,但51岁的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卫生院原院长赵盛平却因“贪欲”而玷污了这些美好的字眼。
翻开厚厚的卷宗,作为一个边远乡镇卫生院长的赵盛平,非但没有济世悬壶,反而沉溺于如何在农民看病的“保命钱”上“动手术”。
医院科室:自己承包给“自己”
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距离白云区行政中心10多公里,到县城就医极不方便,由此沙文卫生院就担负起了方圆几十里老百姓的医疗、保健工作。赵盛平从2009年11月调任白云区沙文镇卫生院院长以来,未能认真履行院长职责,而是想方设法为自己捞钱。
2010年年初,赵盛平以沙文镇卫生院的名义与贵阳人李某某、王某某合作签订《贵阳市白云区沙文卫生院劳动聘用协议书》。协议中,李某某、王某某负责装修卫生院大楼、投入手术室设备、B超机等设施,承包卫生院综合科(手术室、门诊、化验室、B超室等盈利科室),每年向卫生院缴纳业务收入的15%作为管理费,剩余85%作为李某某、王某某承包利润。利润是通过假造人员工资、绩效等造册、签字后,从卫生院财务账上提取。
2011年11月28日,由于沙文镇卫生院综合科效益不好,李某某、王某某与赵盛平私底下协商签订《解除聘用协议书》,终止与卫生院的“合作”。《协议书》约定:自2011年11月27日起,李某某、王某某投入的办公设备和医疗设备归沙文镇卫生院所有。卫生院向两人支付一定的费用作为对他们投入设备的补偿。但是赵盛平以卫生院资金紧张为由,协商以支付“工资”的形式,按照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对两人购买的设备进行补偿。
习惯“一言堂”的赵盛平谎称李某某、王某某委托他来管理卫生院综合科,安排卫生院财务停止向李某某、王某某拨付承包利润,改为每月分别向两人存入“工资”3000元。从2011年12月至2013年12月,沙文镇卫生院共向李某某、王某某的银行账户存入“工资”14.4万元。
停止合作的消息赵盛平没有告诉医院任何人。他心中暗喜,找到了捞钱的机会。为掩人耳目,赵盛平对卫生院财务人员进行调整,方便自己“浑水摸鱼”。
2013年初,赵盛平让妻子找来妻姐王某和岳父朱某某的银行卡。随后,他向沙文镇卫生院财务室提供王某、朱某某的银行账号,并告诉财务人员与沙文镇卫生院的合作方变为王某、朱某某两人,要求财务人员以工资、绩效和奖金的形式每月按时往二人的银行账户打款。2013年2月,赵盛平把从原合作方李某某处骗取的其妻姐郭某某的银行卡账号也提供给财务人员,以同样方式命令财务人员往郭某某的银行卡上打钱(由于财务失职渎职,已另案处理)。从2013年2月至2014年6月,赵盛平以这种方式贪污公款共计923216元,就这样“偷梁换柱”地把卫生院的营业收入装进自己腰包。
医疗设备:自己卖给“自己”
2014年5月,丹寨县黔东医院代表林某某打听到沙文卫生院正在寻找合作方,就主动来谈合作事宜。赵盛平又嗅到了捞钱的机会,于是费尽心机谋划如何“运作”。
在商谈过程中,赵盛平隐瞒原合作方医疗设备已在《解除聘用协议书》中约定归属卫生院所有,谎称自己代表原合作方来谈承包转让事宜,若林某某想承包卫生院的综合科就得支付“原合作方”购买的设备,并让林某某将设备转让款转给自己,再由他转给原合作方。经协商,林某某以35万元接手医疗设备。在签订合作协议后,林某某按约定将35万元“医疗设备转让费”通过银行直接转账到赵盛平的银行账户。但赵盛平并未将此款项交到卫生院财务账,而是将国有资产无声无息地占为己有。
公共卫生经费:自己发给“自己”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赵盛平依然有恃无恐。从2013年起至2016年春节期间,赵盛平在国家公共卫生经费上动起了脑筋。他安排卫生院两名财务人员以伪造临时工工资、开展老年人体检、发放绩效和乡村医生补助等多种形式,编造虚假名册,自己签字后发放,再转入“小金库”,共套取国家拨付给该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基药经费等各种经费共计25万余元。其中以发放奖金、绩效等名目发放给职工6万余元,其余由赵盛平及两名财务人员共同占有私分。农民的“保命钱”又悄然进了他们的腰包。
教训沉痛:自己毁灭自己
2016年9月,白云区纪委在开展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经费使用情况专项监察中,发现赵盛平以上违纪违法线索。经过专案组的周密审查,查明其涉嫌与他人共同贪污公款、滥发津补贴、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016年12月,白云区监察局报请区政府同意给予赵盛平开除公职处分,并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身为医生的赵盛平本应救死扶伤,成为一名人人尊重的白衣天使,但他却频频伸出“黑手”,把国家卫生院当成自家医院,将高达150余万元的巨额国家卫生经费一次次装进自己的腰包,最终坠入违纪违法的深渊。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信息部 地址:郑州市郑花路29号 邮政编码:450011 电话:0371-65648812 豫ICP备050024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