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震:我不缺钱,却迷失了正确的方向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江舟  时间:2016-05-18 13:00:00

    忏悔人:姚震

    原任职务:海南省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9月9日,三亚市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姚震利用担任三亚市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拨付、药品购销及货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05万元。

    往事不堪回首。在法庭审理后,我悔恨交加:真不该收那些钱,现在说什么都晚了。我面对现实深刻反省,愧对党和人民培养,作为一名受党教育多年的领导干部,我却收受了贿赂,成了罪人,我悔恨万分。

    平心而论,身为医院院长的我,工资收入并不低,生活上并不缺钱。痛定思痛,不缺钱的我为什么要铤而走险,去收受贿赂呢?总结自己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及教训,“三个放松”是我犯罪的主因。一是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只顾“低头拉车”,忘记“抬头看路”,迷失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是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而是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权谋私,收受好处费;三是放松对“糖衣炮弹”的警惕,特别是对一些老板、工头及药商们的花言巧语、请客送礼不予戒备。

    面对复杂的现实,我开始也想做个个性鲜明、有理想的领导干部,可在各种关系网的冲击下,开始“入乡随俗”地屈服于诱惑。结果一步陷进去,就越陷越深。这是导致我犯罪最致命的原因。案发后,我退出了全部收受的105万元赃款,以求心灵上得到安慰。

    我凭借手中的公权力,为自己谋私受贿,一步步走向犯罪的深渊,真是悔之莫及。使我始料不及的是:我的犯罪行为毁了自己的前程,给自己带来苦果并失去自由,也给亲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与耻辱。这是我罪有应得,更是惨痛的教训。

    我由此深深地感悟到:一定要永远牢记根本宗旨和理想信念。作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以权谋私。如果忘记了这一条,淡化了根本宗旨,动摇了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失去追求,就会被金钱俘虏,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入狱后,经过警官和检察官的教育,我清楚地看到我的犯罪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我决心在服刑改造生活中,痛改前非,重获自由后,用自己医学之长,服务社会。

    编后:常言道,鱼为诱饵而吞钩,人为贪婪而落网。当权力被金钱诱惑的时候,掌权者未必都能意识到,也许姚震就是这样。然而,说到底,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姚震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还由于他自身的贪欲,是贪欲演化为行动造成的。姚震在医学界是智者,在法律面前却是个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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