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岂能变“拣”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辛董超  时间:2018-06-25 13:00:00

    据媒体近日报道,某村迎接上级检查工作,村干部连夜把标语刷上墙。检查组边走边看,有工作人员一不小心,衣服上沾了新刷的油漆,村干部很尴尬,但检查组的同志在总结时却表扬该村宣传搞得好。一次“没毛病”的检查就这样“圆满”完成。笔者了解到,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类似现象在基层并非个案,像过去那种“材料检查”少了,现场检查多了,但是有的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还存在“选择性检查”倾向——有的拣不痛不痒的缺点查,有的挑效果明显的优点讲,有的选容易整改的问题报,本来旨在发现问题的检查,却成了走过场、送人情的“拣”查。

    督促检查是推进工作、倒逼责任落实的利器。开展好检查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既需要检查对象自觉主动地亮出“家底”、接受“体检”,也考校着检查者的工作作风和能力水平。检查就应该全面、深入和客观,如果检查变成“拣”查,对存在的问题浅尝辄止、避重就轻,甚至充耳不闻、视而不见,检查效果难免“打折扣”。须知,在检查者和检查对象“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照不宣中,错过的是解决问题的时机,耽误的是整改问题的时效。这样的“拣”查,不过是“雨过地皮湿”、糊弄事,看似热热闹闹,问题却是“涛声依旧”,浪费了人力物力财力,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检查者并非不知道检查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也明白“问题不会自动消失”的道理,但是“拣”查现象仍时有发生,问题出在哪儿?仔细分析不难发现,有的检查者面对检查对象“热心接待”“全程陪同”,有种“拳头不打笑脸人”的感觉,工作“抹不开面子”,做起得过且过的“老好人”;有的担心查出问题,牵连到自己,脱不了干系,不愿捅破“窗户纸”,更有甚者故意袒护、沆瀣一气;有的不注重业务学习,检查过程中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缺乏把检查做细做实做到位的能力和素质……说到底,还是相关部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表现。

    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前路上少不了爬坡过坎,需要解决的也多是难啃的“硬骨头”。越是艰险越向前,各级各部门既要强化履职担当、把责任真正扛在肩上,也要拿出过硬的执行力,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而充分发挥督促检查“显微镜”和“助推器”的作用,保证各项决策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地生根,本就是抓好落实的题中应有之义。

    “志不求易,事不避难。”检查体现担当,也考验本领。相关部门要敢于抹开面子,唱“黑脸”、当“包公”、点问题;乐于放下架子,既明察秋毫,也顺藤摸瓜,推动检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勤于挪动步子,多到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复杂的地方,了解原汁原味的情况,得出客观公正的结论。如此,检查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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