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整改,分层分类解决重点问题,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
十八大以来,中央出重拳“打虎灭蝇”,成果不凡,令人振奋。同时,开辟了“第二战场”,从八项规定到教育实践活动,下大气力纠正“四风”问题,特别是纠正“为官不为”这股歪风。在笔者看来,纠正“为官不为”之功效,不亚于“打虎灭蝇”,理由有三:
一是“为官不为”感染的范围广。“为官不为”是个老毛病,表现在不想为、不会为、不敢为,说白了就是只吃饭不干活。得了这个病的干部实在不少,而且很容易感染他人,不仅损害政府公信力,更会成为全面深化改革道路上的“绊脚石”。相比之下,“老虎”、“苍蝇”在干部队伍中毕竟是少数。而且,“为官不为”花招更多,比贪污腐败更难鉴别,故而拔除的难度也更大。
二是“为官不为”造成的危害深。不可否认,违法乱纪的“老虎”、“苍蝇”罪大恶极,损害了国家和群众的利益,但“为官不为”产生的危害同样不可小觑。领导干部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怕得罪人、畏首畏尾,对群众敷衍了事等,其失职行为堪比贪污腐败。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正是一些干部的“不为”,才导致审查不严、监管不力、制度悬空,给了“老虎”、“苍蝇”可乘之机,造成权力“出轨”和“撒野”。
三是“为官不为”容易滋生“苍蝇”、“老虎”。一些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上不想为、不作为,却把精力用在了拍马屁、拉关系、走门路等上面,一门心思“升官发财”。这样“为官不为”的干部,根本耐不住寂寞、抵不住诱惑,发展下去就会迈过党纪国法的“红线”,极有可能成为“苍蝇”、“老虎”。其实,“为官不为”犹如瘟疫,不断感染并侵蚀干部精神上的“防线”,也就导致干部更易“出轨”,产生更多“苍蝇”、“老虎”。
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为官不为”损害群众利益,阻碍国家发展,已到了不得不根治的地步,中央发力纠正“为官不为”可谓是众望所归。我们有理由相信,打赢这场战役,不亚于“打虎灭蝇”之功效!(王孺)
(责任编辑:于洁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