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05-06-30 13:00:00
红旗路家属院各住户:
为维护学院职工的整体利益,凡在2005年7月1日(含)之后变更房主者,均按此时间之前的房主名字登记购房。
特此公告
旧房改造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为维护学院职工的整体利益,凡在2005年7月1日(含)之后变更房主者,均按此时间之前的房主名字登记购房。
特此公告
旧房改造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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