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义奇等六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的公示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05-07-12 13:00:00
各部门:
根据总行“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人培[2004]22号)的规定,现将李义奇等6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事处反映。电话:65648816 联系人:刘颖硕。
1、李义奇同志于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班学习“应用经济学”专业(在职),学制3年,现已修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靳振刚、邓四清、张弓、金梦鸟四位同志于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学习“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制3年,现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研究生学历。
3、牛茜同志在郑州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学习(在职),现已经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5年1月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根据总行“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人培[2004]22号)的规定,现将李义奇等6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事处反映。电话:65648816 联系人:刘颖硕。
1、李义奇同志于2002年3月至2005年3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班学习“应用经济学”专业(在职),学制3年,现已修完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靳振刚、邓四清、张弓、金梦鸟四位同志于2002年9月至2005年6月,在河南省委党校研究生班学习“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制3年,现已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并取得研究生学历。
3、牛茜同志在郑州大学“国民经济学”专业学习(在职),现已经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5年1月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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