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国庆期间车辆管理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作者:办公室 时间:2005-09-29 13:00:00
各部门: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庆期间的车辆安全,现重申有关管理规定:
一、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人员或无照人员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车。
三、严禁公车私用。
四、部门配备的车辆不准出郑州市区,确因工作需要出车的,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并告知办公室。
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为加强车辆管理,确保国庆期间的车辆安全,现重申有关管理规定:
一、严禁将车辆借给外单位人员或无照人员驾驶。
二、严禁酒后驾车。
三、严禁公车私用。
四、部门配备的车辆不准出郑州市区,确因工作需要出车的,须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并告知办公室。
办公室
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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