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林等8位同志变更学历学位的公示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05-12-12 14:00:00
各部门:
根据总行银人培[2004]22号文件“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李林等8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65648821 联系人:崔新选)。
1、李林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在郑州大学学习“工商管理专业”(脱产),学制二年,现已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了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
2、王献策同志于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企业管理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通过硕士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
3、段周平同志于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河南农业大学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5年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李明武同志于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习“金融学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5年获得本科学历。
5、朴秀森、董增跃二位同志于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在湖南大学学习“金融学专业”(网络教育),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4年获得本科学历。
6、李天庆同志于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学习“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成人自学),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4年获得本科学历。
7、朱兴妞同志于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在曲阜师范大学学习“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4年获得专科学历。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根据总行银人培[2004]22号文件“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李林等8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65648821 联系人:崔新选)。
1、李林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5年7月在郑州大学学习“工商管理专业”(脱产),学制二年,现已毕业,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了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
2、王献策同志于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习“企业管理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通过硕士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5年获得硕士学位。
3、段周平同志于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河南农业大学学习“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5年获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4、李明武同志于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在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习“金融学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5年获得本科学历。
5、朴秀森、董增跃二位同志于2001年9月至2004年9月在湖南大学学习“金融学专业”(网络教育),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4年获得本科学历。
6、李天庆同志于2001年9月至2004年6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政治学院学习“经济与行政管理专业”(成人自学),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4年获得本科学历。
7、朱兴妞同志于2001年7月至2004年6月在曲阜师范大学学习“经济管理专业”(函授),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4年获得专科学历。
二○○五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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