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进一步规范“部处动态”栏目稿件的通知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时间:2006-06-12 13:00:00
各部门:
  我院校园网“部处动态”栏目经过一段时间试用,大部分稿件都能按要求进行编发。但是,部分稿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为了加强对“部处动态”栏目的管理和使用,现将“部处动态”栏目稿件的字号、格式及其它注意事项进一步规范如下:
  1、发文要有标题。标题请尽量言简意赅,突出所要发布事项的主要内容和部门名称。
  2、正文用“宋体”三号字,段落使用“首行缩进”、“双倍行距”。正文最后署上括号、发文部门名称,黑体。
  3、文中有日期时间的,请尽量不要用word的自动套用,因为向栏目上粘贴时容易丢失时间信息或显示错误。
  4、发文部门只需发布本部门的工作动态,涉及整个学院范围内的信不在此发布。结构调整的部门,发文时署正在使用的新部门名称。
  5、此栏目主要为反映各部门当日或近期的即时工作动态而设,所发稿件信息时限在一周以内,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内容要简洁明了,重点突出,如属内容相似的信息要进行合并。
  6、稿件代表了部门和学院的形象,请各部门负责人在发文前认真检查稿件的内容、格式以及文法、语法。
  7、各部门稿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通过部门负责人电子信箱发送。
  8、发文部门向接收邮箱提交文件时,邮件名统一格式为:部门名称+冒号(:)+稿件标题。稿件内容以附件的方式发至bcdt@pbcti.cn 。
  9、从即日起,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稿件将不予发布。
  10、学院将定期对该栏目信息质量进行评比和检查。
 

                                    党委宣传部  信息部
                                    二OO六年六月九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