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电子设备维修程序的通知
来源:信息部 作者:信息部 时间:2006-09-08 13:00:00
各部门:
根据财务处2006年7月13日电子公告《关于规范维修支出报账的通知》的规定,从2006年7月14日起,各部门电子设备报修时,请到校园网“信息技术服务”栏目的“设备维护维修”二级栏目中下载打印“电子设备报修单”,按规定填写后交信息部,维修完成后,请报修人员在维修人员派工单上签字确认。
我部已于2006年7月14日发布《关于规范电子设备报修程序的通知》,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个别部门不清楚相关程序,特此重申。
信息部
2006年9月8日
根据财务处2006年7月13日电子公告《关于规范维修支出报账的通知》的规定,从2006年7月14日起,各部门电子设备报修时,请到校园网“信息技术服务”栏目的“设备维护维修”二级栏目中下载打印“电子设备报修单”,按规定填写后交信息部,维修完成后,请报修人员在维修人员派工单上签字确认。
我部已于2006年7月14日发布《关于规范电子设备报修程序的通知》,但到目前为止仍有个别部门不清楚相关程序,特此重申。
信息部
200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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