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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周主题教育活动的补充通知
来源:宣传部  作者:宣传部  时间:2006-09-18 13:00:00
各部、处、室:
   从今天开始至9月22日是我院开展的“倡导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第三阶段即“推荐先进、树立典型”阶段。请各部门按照我院《开展“倡导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及本通知的安排认真组织第三阶段的各项工作。
   一、活动安排:
   1、以部门为单位在第一、第二阶段认真学习和座谈讨论的基础上,从本部门推荐一名爱岗敬业模范,于9月20日(周三)下午17:30之前按培训组、教学科研组、党务组和行政财务组分别报所在组召集人(培训组:王宏,教学科研组:张淑彩,党务组:靳振刚,行政财务组:杨德怀)和党委宣传部。
   2、各组召集人请于9月2日召集所辖各部门负责同志对各部门推荐的爱岗敬业模范进行讨论和初审,在此基础上各推荐两名爱岗敬业模范于下午17:00之前报党委宣传部。
   二、有关要求:
   1、推荐爱岗敬业模范是这次“倡导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我们身边真实的人和鲜活的事,为教职工树立学习的榜样。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组织,广泛听取意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确实把那些长期在培训、教学、科研、服务和管理工作第一线,工作勤恳、任劳任怨,积极主动、敢于负责,谦虚好学、追求上进,遵规守纪、廉洁奉公,一心为校、不计名利,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爱岗如己、视校如家,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和良好职业素养,为大家所公认、为群众所认可的教职工推荐出来。切忌为面子、顾情绪而不负责任,随意推荐和应付。
    2、各组召集人在组织本组各部门负责同志进行讨论和推荐时,要认真听取各部门对推荐人选事迹的介绍和与会人员的讨论意见。各部门负责同志在介绍本部门人选事迹及与会人员讨论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实事求是,要有大局意识,既不要过分吹捧和拨高,也不要纠缠细枝末节,更不能以一己之好恶妄加评判和虚构事实。要本着对候选人、对全体教职工和学院建康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正把那些为大家所公认、为群众所认可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各组召集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提出要求,严明纪律,把握节奏,加强引导,保证讨论和推荐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正确对待推荐结果并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3、各部门和各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安排推荐活动。要坚持原则、树立正气,弘扬新风、崇尚正义,把这次“倡导爱岗敬业、增强责任意识”主题教育活动及本次推荐爱岗敬业先进典型的过程作为教育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次实实在在的行动。对在主题教育活动和本次推荐爱岗敬业模范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不良现象,各部门、各组和全体教职工要坚决抵制、严厉打击。一经发现,学院将严肃处理。
    4、各部门请于9月22日下午17:00之前将本周活动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党委宣传部。各部门和各组在推荐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党委宣传部反映。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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