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敬伟等五位同志变更学历学位的公示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06-12-19 14:00:00
各部、处、室:
根据总行银人培[2004]22号文件“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王敬伟等5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65648821 联系人:崔新选)。
1、王敬伟同志于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应用经济学专业”(在职),学制三年,现已毕业,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了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
2、张苇同志于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会计学专业”(在职),学制二年,现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
3、赵小燕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北京师范大学脱产学习“企业管理专业”,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6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4、谢红同志于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河南大学学习“国民经济学专业”(在职),学制二年,现已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
5、仲凤香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河南财经学院学习“会计学专业”(在职),学制三年,现已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根据总行银人培[2004]22号文件“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王敬伟等5位同志学历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事处反映(联系电话:65648821 联系人:崔新选)。
1、王敬伟同志于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在西安交通大学学习“应用经济学专业”(在职),学制三年,现已毕业,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并通过了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
2、张苇同志于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西南财经大学学习“会计学专业”(在职),学制二年,现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
3、赵小燕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北京师范大学脱产学习“企业管理专业”,学制三年,现已毕业,于2006年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4、谢红同志于2004年9月至2006年6月在河南大学学习“国民经济学专业”(在职),学制二年,现已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
5、仲凤香同志于2003年9月至2006年6月在河南财经学院学习“会计学专业”(在职),学制三年,现已通过硕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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