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宣传群工部 作者:宣传群工部 时间:2013-04-24 13:00:00
关于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总行有关要求及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银郑培纪〔2013〕1号)的部署,4-6月为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既全面梳理工作事项和岗位职责、编制工作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信息档案,并将排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行及学院有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自我教育规范权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和加强内控的重要过程。密切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风险排查责任,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岗位风险防范及制度建设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参照“三定”方案对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要求,参考学院《岗位风险防范指南》(2008年10月内部使用),梳理部门工作事项、确定部门工作事项目录、明确工作事项名称、主要工作内容、相应的岗位及工作事项职权类别。
第二,对照部门所涉及工作事项目录,逐项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对工作事项工作流程的说明、编制工作流程图、确定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明确防控措施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据(具体格式、内容参考总行事务管理局编印的《中国人民银行廉政风险防控指南》)。
第三,各部门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部门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银郑培纪〔2013〕1号)。
三、请各部门务必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文字材料报纪检监察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总结各部门文字材料,汇编成册上报总行。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纪检监察办公室
各部门:
按照总行有关要求及学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银郑培纪〔2013〕1号)的部署,4-6月为学院“廉政风险防控年”活动组织实施阶段。既全面梳理工作事项和岗位职责、编制工作运行流程图、查找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建立信息档案,并将排查工作情况形成文字材料阶段。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总行及学院有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自我教育规范权力、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和加强内控的重要过程。密切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严格落实风险排查责任,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实施阶段的各项工作。
二、各部门要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岗位风险防范及制度建设等工作有效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参照“三定”方案对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要求,参考学院《岗位风险防范指南》(2008年10月内部使用),梳理部门工作事项、确定部门工作事项目录、明确工作事项名称、主要工作内容、相应的岗位及工作事项职权类别。
第二,对照部门所涉及工作事项目录,逐项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对工作事项工作流程的说明、编制工作流程图、确定廉政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及明确防控措施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依据(具体格式、内容参考总行事务管理局编印的《中国人民银行廉政风险防控指南》)。
第三,各部门在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填写岗位廉政风险自查表、部门廉政风险自查表(见银郑培纪〔2013〕1号)。
三、请各部门务必于2013年6月20日前将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文字材料报纪检监察办公室,以便学院及时总结各部门文字材料,汇编成册上报总行。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纪检监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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