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院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 作者:党委宣传部 时间:2007-10-29 13:00:00
关于对我院职工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
各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兹定于今天(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组织我院第三批干部职工到郑州市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部门除中层干部、中共党员之外的全体人员。
2、因各种原因未参加9月5日和10月26日中层干部和中共党员警示教育的人员。
请各部门于今天上午10:30前将应参加人员名单(其中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应注明原因)报党委宣传部白蔚林,联系电话:65648577。
二、出发时间
今天(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40在学院大门口统一乘车前往。
三、注意事项
1、服从狱警和组织人员的指挥,参观时列队进行,请勿个人随意走动;
2、参观监舍、生产区域时不能携带包、手机和照相机;
3、参加人员统一着工作制服,女同志不能着裙装。
4、进入监狱大门后严禁吸烟。
请参加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要求。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各部门:
根据我院关于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兹定于今天(2007年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组织我院第三批干部职工到郑州市监狱进行警示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部门除中层干部、中共党员之外的全体人员。
2、因各种原因未参加9月5日和10月26日中层干部和中共党员警示教育的人员。
请各部门于今天上午10:30前将应参加人员名单(其中因故不能参加的人员应注明原因)报党委宣传部白蔚林,联系电话:65648577。
二、出发时间
今天(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40在学院大门口统一乘车前往。
三、注意事项
1、服从狱警和组织人员的指挥,参观时列队进行,请勿个人随意走动;
2、参观监舍、生产区域时不能携带包、手机和照相机;
3、参加人员统一着工作制服,女同志不能着裙装。
4、进入监狱大门后严禁吸烟。
请参加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要求。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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