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上半年学历学位认证工作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时间:2013-05-06 13:00:00
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2013年上半年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需要进行学历学位变更认定的人员,准备好以下资料:
1.国民教育系列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以及授予学位的决定等学籍材料,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认定还需提供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党校在职学习毕业生应提供的材料。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考试成绩单、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明原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学习成绩记表原件。
二、各部门相关人员请于5月13日之前将变更资料交到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褚征,联系电话:65648997。
人力资源部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根据工作安排,2013年上半年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需要进行学历学位变更认定的人员,准备好以下资料:
1.国民教育系列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员学籍登记表、学习成绩表、毕业生登记表、学习鉴定以及授予学位的决定等学籍材料,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认定还需提供前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党校在职学习毕业生应提供的材料。
录取通知书及入学考试成绩单、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明原件,学籍登记表或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学习成绩记表原件。
二、各部门相关人员请于5月13日之前将变更资料交到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褚征,联系电话:65648997。
人力资源部
二○一三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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