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时间:2008-05-23 13:00:00
关于做好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希望以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通过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特殊党费”收转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银党组〔2008〕52号)公布,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特殊党费”收转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组织部和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的通知精神,四川省汶川县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希望以交纳大额党费的形式捐款,通过中央组织部转交地震灾区,用于抗震救灾。中组部决定,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现将人民银行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特殊党费”收转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银党组〔2008〕52号)公布,见附件。
附件:《关于做好“特殊党费”收转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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