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催缴物业费的通知
来源:行政事务部 作者:行政事务部 时间:2008-06-05 13:00:00
红旗路75号家属院及郑花路29号家属院各住户:
根据家属院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业主委员会现已招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学院和大成物业公司双方协商,定于2008年6月30日终止服务合同。从2008年7月1日起,家属院物业服务由业主委员会新招聘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凡拖欠大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的住户,请抓紧时间缴纳物业服务费,费用缴至2008年6月30日。对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住户,学院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措施。
特此通知。
行政事务部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根据家属院业主委员会的通知,业主委员会现已招聘了新的物业公司。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经学院和大成物业公司双方协商,定于2008年6月30日终止服务合同。从2008年7月1日起,家属院物业服务由业主委员会新招聘的物业公司承担。因此,凡拖欠大成物业公司物业服务费的住户,请抓紧时间缴纳物业服务费,费用缴至2008年6月30日。对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住户,学院将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采取适当措施。
特此通知。
行政事务部
二00八年六月五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银行郑州培训学院
地址:郑州市郑花路29号 邮编:450011 电话:0371-65648848
豫ICP备11019684号-1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5406号 本站已支持IPv6
您的IP地址:218.198.0.77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