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部分公有住房出售方案
来源:行政事务部 作者:行政事务部 时间:2008-06-18 13:00:00
为了解决近年来没有参加过住房改革的新进人员的住房问题,根据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豫事文[2007]8号文件、河南省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豫事文〔2004〕42号文件精神和学院领导对〔2006〕313号、〔2007〕259号签报的批示,结合我院存量公有住房情况,现拟将我院部分存公有住房进行竞价出售。
具体方案见附件。
行政事务部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具体方案见附件。
行政事务部
二00八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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