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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与学院共发展”职工登山比赛的通知
来源:工会办公室  作者:工会办公室  时间:2008-09-17 13:00:00
关于举行“我与学院共发展”职工登山比赛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全体职工的身体素质,增强职工的协作精神和凝聚力,推进和谐校园文化建设,工会办公室将举行“我与学院共发展”职工登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地点:
  新郑始祖山。
  二、比赛日期:
  2008年9月20日、21日,分两批进行。
  三、比赛办法:
  (一)从始祖山正门出发,登上顶峰,步行路长约1500米,在规定时间内按时间快慢决定名次。
  (二)比赛时间为2个小时(具体起止时间根据到达起点和开始时间确定)。
  (三)各部门将本部门人员一分为二,分别参加两天的比赛。同时,两天参人员要分别有一名部门负责同志作为领队,协助学院作好本部门人员的组织工作。
  四、比赛分组:
  分为男、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及以上4个组。
  五、录取名次:
  一、二、三等奖各一名。
  四等奖5名(4-8名)。
  优秀奖若干(在规定时间到达终点者中按时间确定)。
  六、报名时间:
  各部门请于9月18日中午下班前将两天参赛人员和领队名单以电子文档形式报至工会办公室孙化桥处,以便确定每批参赛人员数量和安排车辆。
  七、出发时间:
  9月20日、21日早晨8时从学院大门口乘车出发。
  八、有关要求:
  (一)本次比赛是一次全体职工共同参与的集体活动,原则上要求全体职工都要参加。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参加该项活动的职工,可以不参加,但必须说明原因。
  (二)请各部门认真做好本部门的组织工作。在比赛过程中,除裁判、工作人员和安全人员负责整个比赛的正常进行和安全外,各部门参赛人员要发扬团队协作精神,互相帮助,互相关心。各部门的领队要在做好本部门参赛人员的组织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关心每一位参赛人员,保证每位参赛人员安全顺利参加比赛。
  各部门工会小组组长要积极协助本部门做好比赛的组织工作。
  (三)请全体参赛人员自觉遵守景区的有关规定,不乱扔废弃物,不损坏花草树木,文明参赛,保护环境。
  (四)在比赛过程中,要本着强身健体、重在参与的原则,全体参赛人员要发扬风格,团结协作,尊重裁判和工作人员,服从指挥,严格按照比赛规则参加比赛。



                           工会办公室
                        二??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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