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洁同志变更学位的公示
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时间:2012-07-29 13:00:00
各部门:
根据总行银人培[2004]22号文件“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河南省教育厅学位办公室认定:
张洁同志于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会计学,学制二年,现已毕业,于2012年7月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现将张洁同志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联系人:张长征 联系电话:65773165。
人力资源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根据总行银人培[2004]22号文件“关于规范人民银行职工学历学位变更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河南省教育厅学位办公室认定:
张洁同志于2010年3月至2012年7月在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会计学,学制二年,现已毕业,于2012年7月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
现将张洁同志学位变更情况进行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联系人:张长征 联系电话:65773165。
人力资源部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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