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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教研中心主任与专兼职教师的通知
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时间:2012-11-08 14:00:00
关于选聘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主任与专兼职教师的通知
各部门:
    按照《关于加强教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银郑培〔2012〕41号)的有关要求,我院于2012年10月开展了金融改革与发展教研中心、货币政策与金融调控教研中心、社会信用与征信管理教研中心、资本市场与证券投资教研中心和领导科学与综合素养教研中心等5个教研中心的筹划组建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学院拟组建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现就有关选聘中心主任与专兼职教师相关情况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人员构成及选聘计划
    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拟选聘主任1人,专兼职教师初步定为2至3人(具体人数视名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二、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与考核
    (一)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主任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
    教研中心主任原则上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应是学院专兼职教师;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3.有较强的研究和项目研发能力;4.有较为丰富的培训教学工作经验;5.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愿意从事中心管理工作。
    教研中心主任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组织制定中心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2.负责接受教学部下达的专题开发、研究、教学等任务,并组织实施;3.参与相关项目研发工作;4.组织本中心教师经常开展相关政策学习、业务学习,交流培训教学经验与体会;5.组织本中心教师开展培训教学创新活动;6.组织本中心教师深入实务部门进行调查研究;7.负责对本中心教师的所有教研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全程管理。
    (二)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专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
    专兼职教师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热爱培训教学工作;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3.有较强的科研和项目研发能力;4.有一定的培训教学工作经验。
    专兼职教师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热爱培训教学工作,能够遵循培训教学规律,严格按照培训教学规章办事,尽心尽责做好工作;2.认真学习专业理论,刻苦钻研业务,能够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努力做到精通主攻方向的专业知识与实际操作技巧;3.服从教学安排,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活动,能够熟练操作和运用现代化的培训教学手段,根据教学内容的特点与培训学员需求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不断提升教学效果;4.虚心听取学员意见,认真总结培训教学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教学水平与能力。
    (三)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人员的考核
    对教研中心人员的考核按照“区分职位、专兼有别”的原则进行,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三、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主任与专兼职教师的报名
    拟申报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主任与专兼职教师人员请下载并填写《金融财务会计教研中心主任与专兼职教师申报表》(见附件)。填写时,在相应职位下划“√”即可,填写完毕后,请于11月9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交人力资源部谭照权。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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