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检的再次通知
来源:行政事务部 作者:行政事务部 时间:2012-12-03 14:00:00
关于体检的再次通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通知要求,2012年度尚未体检的同志请于2012年12月31前体检完,过期作废。
特此通知。
行政事务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的通知要求,2012年度尚未体检的同志请于2012年12月31前体检完,过期作废。
特此通知。
行政事务部
二0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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