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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来源:人事处  作者:人事处  时间:2003-09-05 13:00:00
各部、处、室,生活服务中心:
根据河南省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0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有关精神和部署,河南省200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即将开始。为妥善组织和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范围
教师、卫生、会计、图书等系列。
二、    评审条件
参照豫人职[2003]24号、25号等文件执行。
三、    评审材料内容
1.    评审表一式3份;
2.    评审简表一式35份(申报正高人员45份);
3.    申报正高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4.    最高学历及第一学历证书、外语合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和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复印各一份;
5.    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一份;
6.    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教师系列提交加盖有教务处公章的教案1章。
四、    其他有关事项:
1.    为妥善办理委托函有关手续,请拟申报上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接通知后速到人事处报名;
2.    评审材料提交时间:会计系列于9月25日前;教师、卫生系列于9月30日前;图书系列于10月31日前。评审所需资料、表格将随后下发。
3.    在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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