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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计算机搬移的通知
来源:信息部  作者:信息部  时间:2004-03-17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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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门计算机用户请在搬至新办公楼时,将计算机网线和插座一同带走,丢失自负,并请将Hub交回信息部维修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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