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直接领导,对党员干部疏于管理,导致下属多人违规违纪。”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党支部书记薛宗明近日提及此事,懊悔不已。他因没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致使该站7名党员干部出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15年底,丰泽区纪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干部在工程质量监督验收过程中收受施工单位购物卡等问题。
经查,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顶风收受红包、购物卡,副站长连崇波以及质检员洪清溪、杨玮、陈斌峤、陈熹峰、张秋生、刘志雄等7人因分别收受施工单位和材料供应商送给的现金及购物卡1000至3000元不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连崇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1.9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6年7月,丰泽区纪委对连崇波等7人进行通报曝光;8月,区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该站党支部书记薛宗明履责不力,站长洪斌没有正确履行职责,均负有领导责任;区纪委给予薛宗明、洪斌党内警告处分。
与此同时,区纪委责令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以案为鉴、落实整改,并对党组书记、局长林山秀和分管副局长郑其诚、纪检组长曾华国进行诫勉谈话。
“面对质监站出现一部分人收受礼卡的潜规则,平时虽有听闻,但碍于情面,怕得罪同事,思想上没有足够重视,在关键时候没有及时扯袖子、拉一把。”曾华国惭愧地说。
“对那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不担当、不负责的要言出纪随、坚决问责,发挥震慑警示效应。”丰泽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许勤荣表示,追责要全方位、无死角,通过严肃问责,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