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来源:本站  作者:jjnsh  时间:2010-05-18 13:00:00

加强重点领域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
——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温家宝

(2010年3月23日)

 这次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结2009年、部署2010年政府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共克时艰,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取得明显成效,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改革开放继续深化,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社会保持和谐稳定。一年来,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条主线,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新成效。一是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政府投资项目、灾后重建项目、“三农”补贴等实施全程监管,加强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获取利益的案件。二是加强立法和制度建设。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文件。三是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教育、医疗等行业乱收费工作力度继续加大。治理公路乱收费取得新进展。全国共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7万余项,占项目总量的97.5%。四是大力压缩行政开支。年初确定的压缩行政经费指标基本完成,因公出国出境团组、人次和经费数与近3年平均数相比都下降30%以上。在全国范围内深入开展的“小金库”治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五是严肃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严厉惩处了腐败分子。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工作。在推进政务公开、行政问责和重点领域改革等方面也取得新的进展。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土地审批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公共工程建设、企业重组改制、金融等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教育、医疗、社保、环保等社会事业和民生领域腐败案件增多,少数中央企业的腐败案件影响恶劣,执法不公、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比较突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奢侈浪费之风屡禁不止。产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又得不到有效约束,关键是有些制度不够完善,有些制度落实得不好。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

    今年我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繁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各级政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推动反腐倡廉取得新成效。重点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和公共资金监管

    今年我们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一批重大在建工程需要继续投入,一些薄弱环节要进一步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点支出大幅度增加。政府投资数额大、项目多,社会高度关注。这些资金一分一厘都来自于民,必须管好用好,防止发生损失浪费和腐败问题。

    一是继续加强公共工程项目监管。对铁路、公路、机场、城建项目和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等重点领域,要实施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进一步健全政府投资的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每项公共工程都成为阳光工程、廉洁工程和安全工程。

    二是加强民生和社会事业领域公共资金监管。今年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大幅度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五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长期规划发布实施。这些方面财政投入数额都很大,必须加强监管,确保把好事办好,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要加强对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分配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资金和土地供应,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要强化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和救灾资金以及政府其他专项资金的财政和审计监督,规范资金管理和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决不能出现任何差错。要继续加强对“三农”资金监管,确保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纠正向农民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要规范教育资金使用,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严格落实阳光招生制度。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面实行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和开单提成等行为。

    三是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的制度建设。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是公共资源配置最重要的两个领域,也是腐败易发高发领域。要完善土地使用权市场公开交易制度,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都必须依法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对于各类公益性用地,要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办法,严禁随意变更土地用途。加快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等矿业权出让市场化进程。

    四是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去年7月,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今年要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着力解决违规审批、未批先建以及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问题,解决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解决工程建设中的违规征地拆迁、截留克扣补偿金等问题。

    二、完善财政预算制度,推进预算公开透明

    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一个重点领域,也是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今年要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健全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预算制度,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的预算体系。加强预算审核,严格预算调整,防止超预算支出。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使预算更加详细、明确、具体,让广大群众能看得懂,了解政府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

    二要推进财政预算公开。这是政府预算接受社会监督的前提条件。为此,要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做到:政府公共支出、基本建设支出、行政经费支出预算和执行情况等都要公开。任何一项行政费用都要纳入预算,做到公开透明,让老百姓清清楚楚地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能够有效监督政府。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也要全部向社会公开。

    三要继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点加强对中央单位、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和行政收费、罚款比较集中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要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健全财政资金监管制度,强化账目和现金管理,坚决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

    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占有和使用公共资源、垄断资源较多的部门。近年来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腐败案件时有发生,一些垄断行业薪酬过高,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过大。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规范和治理。一要落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相关规定,合理确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高层管理人员基本年薪,使其收入与本企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合理确定垄断行业职工收入,使其与其他行业职工收入保持合理比例。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补充保险和职务消费。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进行全面科学的考核,避免绩效年薪不合理增长。要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和高层管理人员收入公开制度。二要严格执行中办、国办2009年下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三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强化经济责任审计。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部门、职工代表大会等方面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要带头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集中精力搞好主业,收缩一般竞争性领域投资,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投入,努力占领经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完善政策,规范国有企业在房地产领域的投资行为。

    加强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机构反腐倡廉建设,还要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业绩考核、境外国有资产监管、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对重要经营领域和关键管理环节的监督。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加强对企业兼并重组过程的监督,依法规范操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行政程序的制度建设

    按法定程序办事,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当前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侵犯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不按程序办事或程序不规范造成的。依法规范政府行为,既要规范做什么,也要规范怎么做。没有程序公正,就很难保证实体公正和结果公正。

    今年,各级政府要把建立和完善行政程序,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府立法的重点任务。行政立法、决策、执法、监督都要有规范的程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和决策,关键是完善立法和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加以规范。行政执法更要注重程序。只有将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实施步骤程序化,才能让执法人员有所遵循,才能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要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督程序,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监督政府,拓宽人民群众向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没有程序的民主,就没有实质的民主。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让行政权力按规范的程序在有效监督下运行。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树立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办事。对违反行政程序损害群众利益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加强政风建设

    政风建设是政府反腐倡廉建设十分重要的方面。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促使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工作作风有一个明显的改进。

    一是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这个问题讲了多年,抓了多年,但不断反复。会议多、文件多、讲话多,不仅造成很大浪费,也耗费了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大量时间和精力。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这里我重申几点要求:今后,国务院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部门的会议。从严控制以国务院名义及各部门召开的全国性会议。各类会议经费支出要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要开短会、讲短话、发短文。尽量开电视电话会议,能用发文和通知形式解决问题的就不要开会。今后国务院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文,通过媒体公开发布的文件,不再下发纸质文件。要全面清理有关规定,抓紧研究形成一个制度,由国务院颁布执行。

    二是严格控制庆典、论坛等活动。国务院及各部门领导同志,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上举办的庆典、论坛活动,不为这类活动题词,不发贺信、贺电。确实需要的,要按程序报批。对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从严控制,严格管理和规范。

    三是从严控制“三公”消费。今年要继续对公务接待、公车使用、因公出国出境经费实行量化指标控制。中央部门公用经费统一压缩5%,项目支出原则上按零增长控制,出国出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经费,都要有所减少。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包括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禁止高档装修办公楼。在严格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的同时,加快推进公务用车配备使用制度改革。现在乘用车社会化服务不断完善,家用轿车日益普及,已经具备了改革的条件。近年来一些地方进行了不同形式的探索,要鼓励各地从当地实际出发推进这项改革。中央机关也要抓紧研究改革方案,争取尽早推出。

    同时,要继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六、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防治腐败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今年1月,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中央颁布了重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完善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内容。党中央、国务院将于近期作出专门规定,要认真抓好落实。

    中央颁布的《廉政准则》以及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制度。国务院和各级人民政府要全面贯彻执行。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并接受监督。今年要在政府系统进行一次《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要加强对《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管理措施,不能流于形式;对违反规定的,要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

    七、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最直接最有力的手段,这一手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一要进一步拓宽发现腐败案件线索的渠道。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健全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发挥群众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积极作用。注重从巡视、审计等渠道发现线索,对各类媒体反映的有价值线索要认真调查处理。二要突出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特别要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城乡规划、建设项目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矿产资源开发、招标投标等谋取非法利益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案件。深入查办重点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加大追逃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决不让他们得到任何不法之财。

    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要加强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审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执纪执法。

    同志们,反腐倡廉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开拓创新,不断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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