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有腐必惩,剜除腐肉,是一个走向现代化政党永葆肌体健康的必然选择。只有坚持抓常、抓长、抓细、抓小、抓早,在坚持中抓出常态,从问题中抓出具体,才能巩固持续向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态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坚决惩治腐败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以雷霆万钧之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赢得了党心民心。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同时,党风廉政建设也呈现出新特征、新态势。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必须清醒认识新特征,切实巩固新成果,牢牢把握新目标,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
增强忧患意识 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新特征
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态势既表现为持续打虎拍蝇猎狐高压态势前所未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举世瞩目;也反映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两个责任”真正落地还任重道远。对此,必须全面认识,清醒审视,从而增强忧患意识,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实现新发展。
惩腐持续高压是新态势的基本特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反腐败高压态势必须继续保持。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在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认为紧箍咒太紧了,反腐败太过了,出现了“妨碍发展论”、“影响团结说”;一些潜藏未露的腐败分子,对反腐败斗争既有惧怕担心,又有赌博心理,存在着“躲过风头”、“侥幸过关”的思想动机。因此,必须强化“反腐败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的认识,对错误言论和倾向,要拨开迷雾,加强引导,把各方面思想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对伺机反弹,甚至顶风作案的腐败势头,要“宜将剩勇追穷寇”,继续强化零容忍的态度,保持强高压的态势。
形势严峻复杂是新态势的客观反映。严惩腐败效果明显,但违纪违规仍然频发。腐败问题不仅发生在“权力部门”,而且向“清水衙门”延伸。一些案件金额高、涉案人员多,个别部门甚至发生了群体性腐败、塌方式腐败。这些现象表明,一些人在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不收敛。因此,必须强化对“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呈胶着态势”的认识,保持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坚定打赢这场攻坚战、持久战的决心。
强化责任落实是新态势的关键要害。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两个责任”。各级党组织深刻反思“重业务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倾向和惯性,增强了责任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大了执纪监督力度,但有的还落实不到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方面,存在责任压力层层递减,“上热下冷”、“上紧下松”的现象。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同级党组织监督力度不够,机构设置和人员素质上与“三转”要求不适应,监督执纪能力偏弱。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防止“灯下黑”,队伍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必须强化对“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认识,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重要的政治担当,作为贯穿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红线抓好。
强化工作措施 切实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果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有腐必惩,剜除腐肉,是一个走向现代化政党永葆肌体健康的必然选择。只有坚持抓常、抓长、抓细、抓小、抓早,在坚持中抓出常态,从问题中抓出具体,才能巩固持续向好的党风廉政建设新态势。
利剑高悬,努力减少腐败存量。“诛一恶则众恶惧”,减少腐败存量,除恶务尽,激浊扬清,既是党自我净化的客观需要,也是形成强力震慑态势,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内在要求。减少腐败存量,要巡视全覆盖,对巡视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违纪违法的都要严肃查处,一查到底。要做到全方位查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决不让有问题者心存侥幸,不让腐败者逃脱制裁,切实彰显我们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的政治态度。
多措并举,坚决遏制腐败增量。进攻是最好的防守,惩治是最有效的预防。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遏制腐败增量,才能控制腐败蔓延、纪律“破窗”的势头。要从作风入手,紧盯重要节点、重要领域、突出问题,持续纠正“四风”,解决少数人“闯关松劲”“避风头走过场”的不良思想和“隐身”“变异”现象,坚决防止“四风”反弹。要从制度入手,清醒地认识权力的易腐蚀性,防微杜渐,治病于未发,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防止利益冲突等制度,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从问责入手,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抓住关键,有效压实领导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当好廉政“第一标杆”,增强“向我看齐”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要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把主体责任担在肩头、抓在手上,自觉强化“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具体。
依靠群众,切实强化社会监督。70年前,面对民主人士黄炎培“历史兴亡周期律”的疑问,毛泽东主席铿锵有力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始终将“为民”作为反腐败斗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迅速形成了各级党组织与人民群众“上行下促”的正能量,充分体现了反腐败工作的社会性、群众性、开放性、创新性的时代特征。要广泛依靠群众,充分调动群众信访举报的积极性,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形成“不敢、不能”的有效震慑。要推进信息公开,让权力在每个领域、每个层次、每个环节都受到群众的监督,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
形成持续动力 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新目标
政贵有恒,治须有常。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大篇幅地阐述了党风廉政建设,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五次全会上又特别强调了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这些要求既体现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更着眼于建设一个现代文明、长期执政的政党,指明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目标。
着眼于增加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我们党散了、乱了,经济建设搞上去又有什么用?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如果我们党散了,一切无从谈起。王岐山同志到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调研时指出,中央和国家机关是党和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部门多、权力集中。两个工委联系133家单位、38万党员,这些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就会透支中央的信用!对于群众来说,中央国家机关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党中央、国务院;各级政府的党员干部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更是党组织的化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进一步转政风、改机制、强监管、严政纪,着力建设法治政府,努力增加党在人民群众中的信用。不然,改革红利被截留蚕食、对冲削减,“责任欠账”太多,就会造成权力透支、信用透支,最终伤害的是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着眼于打造令行禁止的党组织。我们党是一支用铁的纪律武装起来的队伍。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少数人目无纪律甚至践踏纪律。要严肃查处违纪党员,开展典型案件通报,让党员干部知道,任何时候都必须守纪律,讲规矩,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决不能含含糊糊、左右摇摆。要坚持“违纪必究”,让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使党员干部养成“雷池”不能越的自觉。
着眼于重构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呈现,不仅能折射出领导干部群体的党性修养、理想信念、作风建设等根本性特征,更能反映出主流的社会道德价值。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窝案频发,呈现塌方式腐败,归根结底是政治生态出了问题。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既要靠严惩的震慑,靠制度的约束,更要靠思想意识的提高。各级党组织不仅要通过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清正廉洁的从政环境,也要顺势而为,以风化俗,用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改善民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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