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与“三严三实”的关系辨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三研究部副研究员 陈坚  时间:2015-07-16 13:00:00

    ●党章与“三严三实”,两者在逻辑上具有同一性,其基本精神与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前者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后者体现了党章的基本精神,两者相得益彰。

    ●党章是“三严三实”的党内法规依据,从根本上为践行“三严三实”指引了方向。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三严三实”,首先就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遵守党章规定;经常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对照自己,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力。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三严三实”是党员干部的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是党员干部做人、做事、为官的基本规范,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遵循。两者在逻辑上具有同一性,其基本精神与内在要求是一致的,前者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后者体现了党章的基本精神,两者相得益彰。

    党章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

    严,主要体现于其规范性与原则性;实,主要体现于其科学性与实践性。严与实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和本质要求,是一个政党从弱小到强大、从幼稚到成熟的重要条件。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有着从严从实的优良政治品格和作风传统。这种品格和传统,无论是在党章的修改过程中,还是党章的具体条文中,都得以坚持和贯彻。

    党章是衡量党是否成熟的一个重要标志。修改党章,是关系一个政党能否顺应时代潮流、把握前进规律的重大问题。以十八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为例。十八大前夕,不少党员和党组织致电、致函中央有关部门,提出适当修改党章的建议。中央对修改党章的建议高度重视,对修改党章的决定十分慎重,责成中央有关单位抓紧研究和论证。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十七届中央政治局决定对党章进行适当修改,并成立由习近平同志任组长的党章修改小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直接领导下工作。党章修改工作主要有四个步骤:第一步,围绕“是否修改、按照什么原则修改?修改什么、如何修改?”等问题,充分听取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意见;第二步,围绕党章修正案涉及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提法,进行专题调研论证;第三步,把起草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第四步,将党章修正案提交党的全国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这个过程中,党章修改小组先后召开四次全体会议和数十次工作班子会议,形成了三十多份修改稿、过程稿。无论是一个重大提法,还是一个标点符号,党章修改小组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科学严谨的态度予以对待。由此可见,党章修改过程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严与实的作风,始终贯彻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

    翻开现行党章,其字里行间无处不凸显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在总纲部分,十八大党章提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选拔使用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政绩突出、群众信任的干部”;“党的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党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等。这些条文规定既坚持了“严”与“实”精神,又为党员干部从严从实作出制度性规范。在“党的纪律”一章中,从严从实的基本原则表现得更为充分。其中提到:“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共产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党内严格禁止用违反党章和国家法律的手段对待党员,严格禁止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党组织对党员做出处分决定,应当实事求是地查清事实”;“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类似这样的条文规定,在现行党章中比比皆是。党章所强调的这些铁的规定,不仅充分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而且为从严从实管党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

    “三严三实”体现了党章的基本精神

    “三严三实”,尽管只有短短二十四个字,但其内涵却十分丰富深刻,是共产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做人、做事、为官的警世箴言和言行准则。“三严三实”不仅与党章这个总规矩的基本精神一致,而且用更加简洁的形式对党章的基本精神作了精炼表达。

    严以修身、做人要实,侧重于做什么样的人、怎样做人的问题。这里的“人”当然不是泛指一般的人,而是指党员,尤其是党员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人做事第一位的是崇德修身。现行党章的第一章、第六章分别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党员干部的基本条件作了详细规定,为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理想信念提供了指引。党员干部都要坚持以党章为镜,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思想上与党和组织同心,行动上与党和组织同步,对群众真情实感,对同志真心实意,言行一致、表里如一。

    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侧重于怎样做事、以什么态度做事的问题。求真务实、实事求是,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也是党出奇制胜的法宝。同时,我们共产党人也是最讲究实干的。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现行党章的总纲部分,尤其是“党的干部”部分,对谋事要实、创业要实作了比较充分的规定。如: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党员干部要自觉按照党章的要求,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出点子、定方案、制政策要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侧重于做官是为了谁、如何为官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的,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要做到这一点,既要靠制度监督,也要靠自省自律,自我约束。现行党章不仅规定了党的组织制度、领导原则,明确了权力的来源和性质,提出了权力运行的原则和纪律红线;而且也对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规范,提出了严格的自律要求。党员干部要时刻用党章的规定来严格要求自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做到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为政清廉。

    唤醒党章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如前所述,党章这个总规矩始终坚持了从严从实的基本要求,为党员干部做人、做事、为官提供了最高政治行为规范和准则。从这个意义上讲,党章是“三严三实”的党内法规依据,从根本上为践行“三严三实”指引了方向。有些党员干部之所以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原因在于他们不重视党章学习、缺乏党章党规意识。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王岐山同志也强调,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由此可见,党员干部要真正做到“三严三实”,首先就要唤醒党章党规意识。

    唤醒党章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自觉遵守党章规定。正如总书记所说: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党员干部要在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实事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密切联系群众、加强道德修养、严守党的纪律等方面为广大党员作出表率;严格执行党章关于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并落实到制定决策、选人用人等领导工作各个环节;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厉行工作规程,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规定,敢于坚持原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带头弘扬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亲近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使党群血肉联系更为紧密、融洽、巩固。

    唤醒党章意识,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经常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对照自己,做到“严”字当头、“实”处着力,做到修身用权律己要“严”,做到谋事、创业、做人要“实”。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来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强化责任担当,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警醒自己,正确对待权力,摆正自己位置,正确处理个人同群众的关系、同组织的关系;对权力保持敬畏之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决不能把公共权力异化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用党章党规和“三严三实”的标准改进作风,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总之,广大党员干部应该认真学习党章、增强党章党规意识、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带头树立和发扬“严、实”作风,朝气蓬勃地带领人民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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