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延庆区八达岭镇外炮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田吉祥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田吉祥使用集体资金购买苹果用于疏通关系,共计人民币8.83万元。经八达岭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田吉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京市潞运利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违规公务接待等问题。检测所多次使用公款购买香烟、白酒用于公务招待,共计人民币10.3万元。检测所多次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给业务户送礼,共计人民币7.59万元。2014年4月至2015年4月,检测所变卖废弃钢筋检测样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共计人民币4.5万余元。经通州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北京市潞运利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杨雪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副所长高玉静党内警告处分。
3.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北京站派出所所长吉喆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4年春节前,北京站派出所使用公款购买购物卡发放给本所民警,共计人民币1.6万元。2014年3月,北京站派出所以开展活动的名义,先后分三批组织本所44名干警和11名家属前往重庆、三峡等地旅游,随行家属费用自理,本所干警花费共计人民币7.78万元。经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吉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京市纪委)
天津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武清区王庆坨镇道沟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东亮大操大办婚宴问题。刘东亮为其女大办婚宴68桌,收受礼金10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王庆坨镇党委给予刘东亮党内警告处分。
2.河东区嵩山道小学党委书记、校长赵育梅以研讨为名,组织公款旅游问题。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并经赵育梅同意,该校以研讨为名,组织部分领导、骨干教师共24人,赴山东省周村古城、九如山参观游览,期间没有组织研讨活动,花费公款1.2万余元。河东区纪委给予赵育梅党内警告处分。
3.东丽区农经委党委书记宋子立驾驶下属单位公车参加婚宴,造成不良影响问题。宋子立私自驾驶下属单位公车参加婚宴,被群众举报,造成不良影响。东丽区纪委给予宋子立党内警告处分。
4.滨海新区建交局塘沽分局局长王海燕滥发津补贴问题。经王海燕批准,该单位以津补贴为名,在一周内,连续五次发放元旦、春节、端午节加班费等补助,共计70万余元,造成不良影响。滨海新区纪委给予王海燕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天津市纪委)
河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石家庄市肖家营小学校长陈建忠办公用房超标问题。陈建忠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超出规定标准,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沧州市吴桥县公安局曹洼乡派出所所长李健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月初,李健违规收受其辖区内个体老板卢某赠送的消费卡及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河北省纪委)
山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老沟煤矿副矿长李培青违规用车问题。2015年8月8日、9日,李培青擅自使用单位公车送其亲属赴秦皇岛度假。经同煤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议2016年2月15日研究,决定给予李培青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该矿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书记邢江斌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铁勇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吕梁市石楼县罗村镇卫生院院长梁光鹏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4月27日,吕梁市纪委检查时发现,梁光鹏自2016年4月11日任镇卫生院院长后,一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里外套间实际使用面积达51.48平方米。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办公用房原为前任院长刘宝杰使用,刘宝杰在集中清理整顿过程中暂时停用以规避检查,之后仍违规使用直至职务调整。经石楼县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5月3日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梁光鹏、刘宝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系统党总支书记史建平、县卫计局局长温建宏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县卫计局纪检组长王文珍均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山西省纪委)
内蒙古自治区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社保局原局长陈巴特尔违规组织公款国内旅游问题。陈巴特尔(现任东乌旗环保局局长)在担任旗社保局局长期间,分两批组织旗社保局职工赴海南旅游,违规使用公款6.2万元。2016年4月5日,东乌旗纪委给予陈巴特尔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上交违纪款。
2.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蛮汉镇司法所所长张海龙违规为其子举办生日宴问题。2015年12月12日,张海龙在凉城某酒店违规为其子举办生日宴。2016年4月8日,凉城县纪委给予张海龙党内警告处分。
3.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陈海亮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5年12月10日,陈海亮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2016年1月20日,临河区综合执法局党委给予陈海亮党内警告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辽宁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抚顺市清原县国土资源局土口子国土所所长郭大伟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5年3月28日和4月18日,郭大伟分两次操办女儿婚礼答谢宴,并收受礼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郭大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回所收礼金。
2.本溪供电公司溪湖区供电公司高台子供电所所长李铭杰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李铭杰违规用公款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辽阳市水务局副局长来常波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来常波先后3次违规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办私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辽宁省纪委)
黑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讷河市道路运输管理站安全办主任倪宝江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9月,倪宝江违规用公款支付饭费3300元。倪宝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绥棱县教育局校外活动中心违规公款招待问题。2014年至2015年,绥棱县教育局校外活动中心用燃油费和修理费票据核销招待费1.97万元。该中心主任李文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勃利县杏树乡原野村党支部书记兰春秋违规操办儿子“学子宴”问题。2015年7月8日,兰春秋为其儿子操办“学子宴”28桌,并收受本村村民礼金1.6万元。兰春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黑龙江省纪委)
江苏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李奇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主任科员王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综合执法支队中队长许超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李奇强、王峰、许超3人仍违规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合计分别为人民币1.8万元、1.2万元、2.1万元,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南京市浦口医院副院长赵应群、南京市浦口区卫生局医政科科长李恩涛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赵应群、李恩涛等6人,由承接浦口医院工程项目业务单位安排前往云南省普洱市某医院进行业务考察后,绕道西双版纳游览观光2天,旅游、交通、食宿等费用2万余元均由该业务单位支付。赵应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李恩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责令退缴违纪款2万余元。
3.丰县科技局局长秦加启违规大办其子婚宴、长期借用企业车辆和套取财政资金用于吃喝招待问题。秦加启分5次为其子举办婚宴47桌,收受礼金共计19.61万元,其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5.11万元。秦加启以开展科普工作为名借用企业车辆近1年半之久,并采用虚列工程维修费、劳务费、科普宣传费、电脑维修费、加油费、电话费等方式套取财政资金15.1484万元用于公款吃喝招待,秦加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沛县安监局局长惠通违规发放节日补助问题。惠通先后两次使用行政办公经费共计11.5604万元给职工发放节日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江苏省纪委)
浙江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乐清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科原科长郑勇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5年4月,郑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监管对象面值8000元的礼卡一张。郑勇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清退。
2.东阳市计生指导站站长王向勤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6年1月以来,王向勤多次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私驾、私用公车。王向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安庆市交通运输局出租车管理处副处长刘自云违规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卡问题。2016年1月13日,刘自云安排他人用公款购买购物卡2400元,并发放给职工。刘自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全椒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耿宝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耿宝林任县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津补贴5.43万元。耿宝林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金寨县天堂寨镇后畈村党支部书记黄遵焰违规操办孙子“满月酒”问题。黄遵焰为其孙子办“满月酒”宴过程中,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3500元。黄遵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主任黄伟堂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6月5日晚至6日凌晨,黄伟堂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邀请,到某音乐会所进行娱乐消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厦门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黄伟堂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龙南县城投公司副总经理王万春等人违规收受礼品、接受业务往来单位安排的娱乐活动问题。2015年12月15日至19日,王万春和龙南县房地产开发综合公司干部利志懿(抽调在龙南县城投公司工程部工作),赴上海、浙江两地进行实地询价,期间违规接受施工单位的邀请到KTV和足浴中心消费,并收受施工单位赠送的礼品。经龙南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王万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娱乐消费款并没收礼品。经龙南县房产局局务会研究决定,给予利志懿行政警告处分,收缴应由个人负担的娱乐消费款并没收礼品。
2.弋阳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场长陈涛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县农业局水稻原种场违规发放过节补贴、春耕加班补助共计9600元,陈涛个人领取1200元;水稻原种场违规长期租用私人车辆,租车费共计14.86万元;水稻原种场公款购买香烟、土特产共计4.4039万元用于公务接待。经弋阳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陈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3.武宁县巾口乡棠厦村党支部书记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5年9月,翁阶明违规公款接待县农业局宋溪镇农综站干部曾凡顺到棠厦村钓鱼并用餐。经武宁县巾口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翁阶明党内警告处分。经武宁县农业局研究决定,给予曾凡顺行政警告处分,有关钓鱼、用餐费用由其个人承担。(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高唐县汇鑫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19.01万元,高唐县纪委给予县财政局汇鑫街道财税分局局长高立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汇鑫街道分管财务等工作的正科级干部袁方党内警告处分,对街道党委书记周义鹏诫勉谈话,并追缴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2.博兴县第二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王爱岭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问题。王爱岭违规借用、租用私家车作为自己的公务用车。博兴县纪委给予王爱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菏泽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黄起公车私用问题。黄起私自驾驶本单位公车办私事,菏泽市城市管理局给予黄起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叶县龚店乡初级中学校长宋国宪违规组织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2月8日下午,宋国宪组织召开年终工作总结汇报会之后,违规召集17名参会人员在县城某饭店用公款聚餐,消费1100元。2016年4月11日,叶县纪委给予宋国宪党内警告处分。
2.汝州市煤山街道骑庄居委会党支部委员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4月26日,郭书彬违规大操大办其子婚宴,在酒店设宴70桌,违规收受礼金1.58万元。2016年5月6日,汝州市纪委给予郭书彬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追缴违纪所得。
3.洛宁县畜牧局局长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问题。2016年2月3日下午,刘新延违规使用公务车辆购买年货、走亲访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2月6日,洛宁县纪委给予刘新延党内警告处分。
4.中牟县大孟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席、综治中心主任王会军违规发放补助问题。王会军在分管大孟镇计生办工作期间,以交通补助名义,分5次向计生办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6.03万元。2015年12月24日,中牟县纪委给予王会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团风县自来水公司副经理王志刚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29日中午,王志刚驾驶单位公车参加单位职工的生日聚会,并参与聚餐饮酒。团风县住建局党委给予王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住建局给予王志刚行政记过处分。
2.枣阳经济开发区西园社区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4年1月至2015年1月,枣阳经济开发区西园社区报销招待费365次,共计38万余元,部分无接待时间、接待事由和接待对象,其中西园社区党委书记唐书龙直接经办14次,金额1万余元;副书记张宗毅直接经办135次,金额10万余元;党委委员樊其明直接经办116次,金额8.9万元;党委委员、民兵连长王进直接经办59次,金额4万余元;副书记、副主任代富学直接经办41次,金额2.8万元。唐书龙、张宗毅、樊其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王进、代富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武汉市汉南区农科所农贸公司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该公司私设“小金库”70余万元用于发放福利、招待费等开支。2014年8月,区农科所干部顾本新在得知有关部门将对该公司的账务进行审计的消息后,将“小金库”的账本和部分凭证焚烧损毁。2015年6月30日,汉南区纪委给予顾本新开除党籍处分;汉南区农科所分别给予农贸公司副经理耿成根、李茂生,出纳陈华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安仁县供销联社原党组书记、主任刘善清违规操办乔迁宴、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1月27日至28日,刘善清以编发短信、电话告知、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邀请同事、战友参加其2月2日的乔迁宴。2月1日上午,安仁县供销联社办公室主任经请示刘善清并得到其默许后,通知单位干部职工和所属三个二级机构行政人员参加刘善清的乔迁宴。2月2日,县供销联社机关单位所属二级机构干部职工及刘善清的老同事、战友、朋友共17人参加乔迁宴,刘善清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共计1.4万元。2016年2月7日至13日,刘善清驾驶公务车辆办理个人私事。2016年5月,刘善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受到免职处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韶关市始兴县建筑工程公司变相发放福利等问题。该公司以购买“劳保用品”的名义,违规套取安全生产费用共47万多元挪作他用;并以分红的名义,违规从其下属始兴县建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账务分配股金共10.06万元,变相发放福利。该公司经理阳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
2.中山市港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局长吴燕芬收受“红包”礼金及购物卡问题。吴燕芬在春节、中秋节等节日期间,多次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现金及购物卡共3.3万元。吴燕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该局局长职务,违纪所得被追缴。
3.阳江市阳西县信访局原局长韩玉珊违规公款吃喝及公款送礼问题。2014年7月至12月,韩玉珊多次违规使用公款在饭店宴请私人朋友,并在商店用公款购买食品私用和送礼。韩玉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违纪款项被追缴。(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百色市德保县粮食购销管理公司中心主任黄加万违规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等问题。德保县粮食购销管理中心使用公款支付娱乐消费及购买烟酒、茶叶、月饼、糯米等,共计22笔5.7647万元。黄加万作为该单位法人代表,在审核各项开支票据时把关不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6年5月17日,德保县纪委给予黄加万党内警告处分。
2.百色市德保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主任黄植果违规公款送礼问题。德保县储备粮管理中心使用公款购买烟酒送礼等,共计14笔2.3154万元。黄植果作为该单位法人代表,在审核各项开支票据时把关不严,负有直接领导责任。2016年5月17日,德保县监察局给予黄植果行政警告处分。(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东方市东方工业园区环保管理局局长兼规划局局长邢继奋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至4月,邢继奋未经报批擅自公车私用累计60次。邢继奋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万宁市食品公司违规公务接待、接待金额过高等问题。唐永谦在任万宁市食品公司经理期间,该公司公务接待未要求被接待对象出具书面函件、未填写接待审批单、报销发票未附接待用餐菜单。2014年2月至2015年8月,该公司业务接待费用共计21.85万元,平均每月接待费用1.1万元左右。唐永谦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经理职务。(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长寿区云集镇万寿村党支部书记汤唯中大办生日宴问题。汤唯中违规操办生日宴,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清退违规收受的礼金。(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广安市华蓥市明月镇刘家庙村党支部书记陈刚违规操办其孙“周岁”宴问题。2015年8月,陈刚向镇纪委申报为其孙满周岁操办酒席30桌。2015年9月,陈刚在家中实际操办宴席71桌,违规宴请并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900元。2015年10月,华蓥市纪委给予陈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2.内江市威远县碗厂镇古埝村违规发放补贴问题。古埝村利用村集体资金,先后6次以值班费和电话费的名义发放工作补贴累计3.792万元,其中村党支部书记彭德刚领取9900元、村委会主任李介成领取9900元、村委会副主任王辉领取9060元、村文书陈建军领取9060元。2015年12月,威远县纪委分别给予彭德刚、李介成、王辉、陈建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所得。(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遵义市正安县国土局副局长郑传松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4年7月,郑传松组织单位三名干部以学习为名到内蒙古呼和浩特旅游,使用公款3.1992万元。此外,郑传松还存在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宴请、违规经商等问题。2016年3月,郑传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职级由副科级降为办事员,并退赔违纪款。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李彪公款国内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六枝交通运输执法大队以开展教育活动为名,组织干部职工到云南腾冲、丽江等地旅游;在南宁、厦门培训期间,李彪组织干部职工到广西、浙江、上海等地旅游。使用公款共计6.97万元。此外,大队以加班、特殊岗位补助等名义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共计54.5235万元。2016年4月,李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赔违纪款。
3.安顺市紫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副主任邹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邹云在主持紫云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期间,分两次收受某医院工作人员礼金2000元、礼品黄金手链一条(价值3769元)。2016年5月,邹云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临沧市临翔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兴泽大办其子婚宴问题。胡兴泽在操办其子婚礼过程中,超出事先向组织报备的宴请范围和桌数,宴请管理对象参加婚礼并收取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怒江州福贡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桑合益公车私用问题。桑合益在未向单位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及填写下乡派遣单的情况下,私自让驾驶员驾驶本单位公务用车,从福贡县送家人到架科底乡架科底村老家过春节,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云南省纪委)
西藏自治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日喀则市公路分局原党委副书记、局长王培高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9月,王培高收受措拉山项目施工方天津城建公司周某某赠送的礼金5万元。2016年1月,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给予王培高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日喀则市公路局局长职务,按副调研员安排工作,收缴违纪所得5万元上缴国库。
2.日喀则市江孜县卡堆乡完全小学校长边旺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5年期间,边旺驾驶卡堆乡完全小学公务用车与亲属一同前往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泡温泉。2015年12月,日喀则市江孜县纪委给予边旺党内警告处分。(西藏自治区纪委)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渭南市合阳县政协教科文法委员会主任王靖违规操办父母结婚纪念庆典并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4月,王靖以当面告知和微信通知方式邀请朋友、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其父母结婚庆典宴会,设宴28桌,收受礼金2.695万元。2016年4月,合阳县纪委给予王靖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违纪资金。
2.宝鸡市千阳县粮食局局长王文强、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杨永红违规购买、收受、发放购物卡问题。2015年6月和9月,杨永红安排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在县城邮政超市购买15张价值共计3800元购物卡送给粮食局。经王文强同意,该局将其发放给单位职工。7月,王文强以发放劳保为名,安排工作人员在县城邮政超市购买7张价值共计700元购物卡发放给单位职工。2016年1月,千阳县纪委分别给予王文强、杨永红党内警告处分。
3.咸阳市泾阳县三渠镇杨梧村党支部书记魏志刚、村委会主任秦新安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5年2月,魏志刚、秦新安研究决定给村组干部发放电话费、交通费、年终补助,共计10.7万元。2016年2月,三渠镇党委分别给予魏志刚、秦新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白银市副市长李嘉岩等人违规公款吃喝、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白银市副市长李嘉岩、市政府副秘书长任辉等人接受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经理刘在云邀请,参加其组织的公款吃喝,并收受礼品香烟;该局副局长瞿鹏、纪检组长田种才陪同参加。李嘉岩、任辉、刘在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瞿鹏、田种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吃喝费用予以退赔,收受礼品予以退还。
2.兰州市永登县文化和体育旅游局干部樊廷云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春节期间,樊廷云擅自驾驶单位公车走亲访友(自加燃油)。樊廷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酒泉市肃州区水务局丰乐河水利管理所金佛寺水利管理站站长范连敬违规支付招待费、发放电话费等问题。范连敬安排职工用收取的水费、苗木款,违规支付招待费、发放职工电话费累计1.6754万元。范连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予以收缴。
4.武威市古浪县国土局古浪国土所负责人魏爱民等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10月,魏爱民带领工作人员杨国红、张兴泉、丁宏伟,会同古浪镇胡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叶永太,在勘察胡家湾两户村民宅基地现场后,接受村民吃请,共计花费800元。魏爱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国红、张兴泉、丁宏伟、叶永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吃请费用退还村民。
5.平凉市泾川县荔堡镇袁口村违规公款吃喝、报销电话费问题。袁口村违规支付接待费1.2841万元,违规报销村干部电话费4178元。村委会主任吕忠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甘肃省纪委)
青海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海南州同德县自来水公司违规发放奖金问题。2014年,同德县自来水公司未经上级监管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备案和审批,以超额完成任务奖名义违规将企业集体收入10.0086万元发放给职工。同德县纪委给予自来水公司原副经理尕玛才旦党内警告处分,对自来水公司现任负责人袁峰旺进行警示约谈,对县发改局副局长尕藏加予以诫勉谈话。
2.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何春涛虚报住宿发票问题。2014年1月至6月,何春涛在出差过程中存在多次虚报住宿发票问题。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解聘何春涛所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纪委对其予以通报。(青海省纪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吴忠市青铜峡市邵岗镇大沟村村委会主任王彦杰违规为子女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问题。王彦杰未向组织申报,为其儿子、女儿先后举办婚宴,宴请大沟村村民群众,并收受礼金4.29万元。青铜峡市邵岗镇党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已责令退还村民。(宁夏回族自治区纪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伊吾县农办副主任赵建军违规接受吃请等问题。赵建军接受其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土特产和宴请,与管理服务对象带彩打麻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阿瓦提县乌鲁却勒镇畜牧兽医站站长阿不拉·那依甫公车私用问题。阿不拉·那依甫私驾公车,从乌鲁却勒镇到县城买药、参加私人宴请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李文权等6人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4月2日,十四师昆玉市皮山农场党委常委、副场长李文权、总经济师祁连国、工交建商科科长肖波、发改科科长兼安全生产办公室主任郑仕军、财务科科长唐虎和工交建商科办事员杨益等6人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吃请。2016年3月16日,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李文权、肖波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给予祁连国、郑仕军党内警告、记过处分,给予唐虎、杨益记过处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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